政府部门一年罚款收费知多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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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06日 14:01 财经时报 | ||
□本报记者 杨眉 中国的“预算外收入”在整个财政收入(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收入的总和)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个数额近年来在迅速膨胀。 据财政部的有关统计资料显示,中国的预算外收入在1958年只有26.33亿元,1975年为 1957年,预算外收入占全国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仅为8.68%,而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这个比重一直占到1/3左右。如1997年为32.67%,1998年为31.21%,1999年为29.58%,2000年为28.44%。 尽管财政部提出了上面这些数据,但国内一些学者同时分析认为,中国自90年代以来,预算外收入和预算内收入的比例基本维系了1:1的水平;这就是说,各政府部门的预算外收入总量差不多相当于当年全部的税收总额。 如果按这样的计算,2001年中国的预算外收入是不是可以达到8000亿元规模?记者不敢轻易下结论,但一些专家们却对此“深信不疑”。 财政部相关部门也认为,由于“统计口径不同”,对中国预算外收入的具体数额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但据财政部有关人士举例说,改革前的国家检验检疫局,仅靠检验检疫收费一项收入,就可以基本支撑整个系统的开销。 预算外收入的由来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预算中是否也有“预算外收入”这一项? 一位财政学专家介绍,除了个别国家,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没有这个范畴。“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行政性收费和罚款。”他补充说。 但是,发达市场国家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款是直接统一并入政府预算中的,“没有预算收入的内与外之分”;这些收费和罚款都由政府财政部门统一支配,即实行综合预算;“而且他们的每一项收费和罚款都有立法,依法行政”。这也是法制国家的具体体现。 对于“中国为什么会有预算外收入”的问题,财政学专家介绍说,中国的“预算外收入”这一概念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由于国家财政比较困难,拿不出必要的资金用于对农村道路和城市设施的维修。在此背景下,提出了工商税附加、公路养路费、养河费、中小学杂费等概念;附加收入和各类收费作为预算外收入不上缴国库,由相关部门支配,用于农村道路修建、农村教育和城市公共设施维修等,即提出了“依路养路”、“依河养河”的财政资金解决方式。 此后依照这种思路,更多名目的费用设置在全国各地越演越烈,直至背离了最初设计的愿望和作用。 能否彻底终结? 既然“预算外收入”是在特定的背景下,为了特定大目标而被开始使用的,那么是否意味着在财政形势和政策已发生根本性变化的今天,它就可以消失了?即不需要再有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收入的说法——只有“预算收入”这一个概念? “理论上可以这么说,也可以肯定这是未来趋势。但具体操作上恐怕还需要一步一步来,需要慢慢地过渡。”财政部一位专家说。 其实,围绕着“预算外收入的终结”这个问题,不论是从观念上还是在行动中,中国政府都已经开始了这个“过渡期”。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属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据该部财务人士介绍,在以前的预算管理体制下,其每年的财政预算实行的是“差额预算”,即预算中留有“缺口”。这个“缺口”部分由各下属单位自己“创造”预算外收入给予补充。 “总后”的预算外收入的来源主要是“利息”,即将部分财政拨付的预算资金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或是参与高息“集资”;利息收入的多少还曾经被上级用来作为考核单位领导业绩的重要指标。不过现在“差额”预算政策终于结束了,再不用、也不允许创造预算外收入弥补“缺口”。 但是,遗留的问题依然未能解决。如委托银行贷出去的资金仍有相当金额没有收回来;参与的高息集资的资金也不仅没有拿到对方承诺的高息,甚至连本金都无法保证,如在20世纪90年代末被央行关闭的中创公司集资中投入的资金。 在财政困难的特定历史时期,预算外收入确实给中国解决了一部分财政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但后来的“泛滥”又带来了一系列的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 2003年,将中央预算部门的预算外收入统一纳入国家预算,是否可以理解为“全面终结预算外收入”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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