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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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12月27日 08: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记者李彬 今年来,在管理层完善信息披露规则与严格监管的双重作用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有了很大的提高。 据了解,经过多年的探索,尤其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上市公司信息披 今年来,管理层加大了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严格处罚的威慑力日益增强。北大科技因对重大诉讼信息未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予以披露,受到了上证所的公开谴责;尽管是1998年及1999年的"陈年旧帐",ST春都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还是在今年12月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沪深证券交易所在对2001年报的事后审核中,共发出问询函近700份,并对69家年报披露有缺憾的公司予以内部通报批评;2002年半年报披露期间,在上证所督促下,有48家公司发布了补充或更正公告。 与此同时,管理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披露规则,努力建立合理而完备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新修订了《年报准则》及《季报规定》,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新规定充分强调了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一直受到市场关注的MBO信息披露问题,因《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的正式颁布而有望进入"阳光操作";《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颁布,不仅起到了规范收购行为的作用,而且使证券市场形成了较完整的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体系。 管理层的努力对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得准确重要的信息起到了一定的功效。最近TCL与ST吉发等一批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分别披露了收购报告书摘要;一大批发生股权转让的上市公司,在公告中更加全面和清晰地披露了新股东的情况;经过不断的规范和调整,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制度已基本建立,尤其ST公司普遍做到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遏制内幕交易发生的作用。 当然,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尤其是有效性不够的现象依然存在。对于这些信息披露不透明的问题,据悉监管部门还将采取一系列新措施,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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