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明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实施新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因种类增加,价格不同,中国保
监会发布公告,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应合理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
合理选择购买渠道
公告提示,在购买车险的渠道方面,首先要合理选择保险公司。消费者应选择有合法资格的保险公司营业机构购买车
险。车险的售后服务与产品本身一样重要,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了解各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及信誉程度。部分保险公
司对直接在其营业机构购买车险的消费者提供优惠。
保监会还提示说,车险消费者应合理选择代理人。消费者可通过代理人购买车险,但应选择有执业资格证书、展业证
及与保险公司签有正式代理合同的代理人;应了解车险条款中涉及赔偿责任和权利义务的部分,防止个别代理人片面夸大产品
保障功能,回避责任免除等条款内容。
据了解,目前我国经营车险业务的财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保、太平洋财险、平安保险、华泰财险、天安保险、大众
保险、华安财险、永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和太平保险公司。其中前三家占全国车险市场份额九成多。
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车险
保监会发布的公告说,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应了解自身的风险和特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车险市场现有产品应
进行充分了解,以购买适合自身需要的车险。消费者应注意所购车险条款是否经保监会批准,重点关注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
特别约定,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和折旧的规定。保险公司是否对于除外责任
做出说明,是否提供附加险对除外责任进行承保等。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应向消费者公布费率表及费率表说明并进行解释。消费
者应了解保险公司的费率优惠规定和无赔款优待的规定。消费者对条款内容或保险费计算如有疑问,可要求保险公司销售人员
或代理人进行解释。
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
公告提示,消费者在购买车险过程中,如发现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有误导或销售未经批准的车险,可向保险监管部门
投诉。保险专家指出,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应如实填写投保单上规定的各项内容,取得保险单后应核对其内容是否与投保单
上的有关内容完全一致。对所持有的保险单、保险卡、批单、保费发票等有关重要凭证应妥善保管,以便在出险时能及时提供
理赔依据。同时消费者有如实告知义务,对与保险风险有直接关系的情况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产生的纠纷,消
费者应依据在购买车险时与保险公司的约定,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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