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自中国正式加入WTO一年以来,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中国保监会有关负
责人指出,中国保险业严格履行了入世承诺,积极有序地不断加大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入世进一步促进了我国保险业的发
展。
一年来,我国保险市场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已先后批准6家外国保险公司进入市场筹建保险营业机构;批准15家外
资保险营业机构开业。截至目前,共有来自12个国家和地区的34个
保险公司在我国设有54个营业性机构。同时,保险业
对外开放城市已从上海、广州扩大到了深圳、大连和佛山。另外,法定分保比例逐渐降低。根据承诺,中国保监会于2002
年10月下发通知,对法定再保险的比例进行了相应调整,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逐年降低,直至取消法定分保。
按照世贸组织原则和中国入世承诺,中国政府及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并于2002
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对《保险法》的修改,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保监会于20
02年3月发布了《关于修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关条文的规定》,清理了与世贸原则和入世承诺不相符的有关条款。在
此基础上,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整体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已开始按计划进行,以更好地适应入世后中国保险业发展的需要。
在《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修订过程中,中国保监会征求了部分外资保险机构的意见,待正式修订稿初步完
成后,中国保监会将在更大范围内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与外资保险公司管
理相配套的监管法规体系,使外资公司的市场准入和业务经营更加有法可依。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按照世贸组织透明度的要求,入世后,中国保监会进一步提高了保险法规制订和监管工作的透
明度,在重大法规和政策出台前都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制订和修订基本险种和费率时允许公众参与;通过保险法规制度的
完善,加强监管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监管操作的透明度。中国保监会还通过定期出版保监会文告,建立并完善保
监会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最新保险政策法规,多渠道地提高保险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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