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力蔡传聪
编者按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当前,一些地方的农业用水收费中普遍存在着搭车收费、截留挪用、层层加码等问题,加重了农民负担。因此,推进农用水价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本文所反映的问题,值得有关部门重视。
农民没少交政府没多收
在新疆头屯河灌区有一家农户,2000年应交水费700元,但实际上他们交了1200元。
在西北某灌区,记者看到这样一组数据:1998年,该灌区应收水费2.7万元,农民实际上交了6.6万元。
这种情况在其他地区也比较普遍,有的地方甚至更为严重。
农民的水费负担居高不下,而与此同时,国有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却远远低于成本,长期亏本运营,出现了“农民没少交,政府没多收”的怪现象。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答案是:中间环节太多。
据水利部有关人员介绍,政府对农业用水的定价,过去只定到国有水管单位的干渠和支渠,而对于支渠以下到农户地头的水价,国家没有统一标准,由村组和乡镇自行决定并负责征收水费。这样,一些基层就有了很大的“发挥空间”,招待费、造林费、民兵建设费、计划生育费……不少与农业用水毫不相干的项目纷纷加在了农民的水费上。供水管理中的人情水、权力水、关系水的水费也要摊到农民身上。层层征收、层层上缴变成了层层加码、层层截留。
农民对此啧有烦言:“水价是村里说了算,他们想卖多少就卖多少。”
砍中间环节水一价到户
从1997年起,水利部和国家计委就开始在陕西和新疆几省区探索农用水价的改革办法:政府定价到户,取消中间收费环节,并改按亩收费为按量收费,从根本上遏制搭车收费现象,减轻农民负担。
几年改革下来,如今陕西灌区到农民地头的水价每立方米最低0.12元,最高0.45元,一般在0.20元至0.25元之间,而且其中已经包含了供水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费用。现在,城里常见的电脑小票也出现在了陕西和新疆两省区的田间地头,在电脑小票上,灌溉时间、流量、总用水量和每立方米水的单价都标得清清楚楚,农民一目了然。
据统计,陕西省12个大中型灌区已累计减轻农民不合理水负担约1300万元,新疆头屯河灌区,农民每亩地减少水费13.34元。新疆还计划在三年内基本实现灌区“配水到户、计量到户、计账到户、收费到户”。
由于亩均水费的减少,农民用水的积极性提高了,浇灌面积、粮食产量随之提高。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花园村村民孙百羊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们家有7亩灌溉地。过去一年花600块钱,有的地还浇不上;现在,一年200多块钱就够了。过去7亩地只能收1400公斤小麦,现在水费降下来了,能多灌几次,产量增加到2500公斤。我现在一年少交了300多元水费,却多收了1000多公斤粮食。”
按量收费还使农民改变了大水漫灌的老习惯,增强了节水意识。据统计,目前推行到户水价的陕西和新疆两省区,每亩地年用水量平均减少了20%到30%。
水价改革之后,原来既是农民心病也令地方政府头疼的交水费问题,如今也得到解决。农民交费的积极性大为提高,各级领导深有感触:“现在,用水纠纷减少了,因水费问题上访的现象没有了,政府真省了不少心啊!”
改革制度化规范水市场
“如果在全国推行这种终端水价改革,根据我们测算,每年可为农民减轻不合理负担50亿至60亿元”,水利部经济调节司副司长郑通汉说,“但要真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项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农用水价改革遏制了基层随意加价和乱收费现象,必然触动部分人的利益,因而难免遇到阻力。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站在水费收取中就曾面临这样的尴尬:“刚开始挺顺利的,但有的乡镇领导却要求水管站按惯例将收上来的水费先存入乡财政所,上缴水管单位时再经乡镇领导先后五道手续审批,我们才能拿到一笔水费。结果是,农户交得及时了,代表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水管单位却迟迟拿不到水费。”
农用水价改革是个系统工程,牵涉到各个方面的利益,需要水利、计划、财政、农业等多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需要政府强有力的宏观管理、组织、引导、扶持。陕、新两省区一些灌区的同志呼吁把水价改革制度化,以制度约束收费行为,规范农水市场,使水价管理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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