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科技昨日发布董事会公告称,拟同意其子公司与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合作设立信托,向社会融资。首个上市
公司信托产品出炉,其设计者人福科技董秘傅延华和伊斯兰信托常务副总李东明自然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三方都将得益
关于本次上市公司信托融资产品的设计初衷,人福科技董事会秘书傅延华认为,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化将是未来中国
金融业发展的方向,上市公司作为中国优秀企业的群体,不应局限于传统的融资途径,而应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开扩
视野、积极探索新的、富有效率的融资渠道。本次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发信托产品向资本市场融资,应当是一种较好的尝试
。
李东明认为,目前正在设计中的信托方案将是一个使上市公司、投资者和信托公司三赢的方案,也是一次信托产品的
创新。其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高了上市公司资产的流动性。由于信托本身具有连接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和实业投资的
纽带作用,上市公司借助于信托投资公司这个平台,实现实物资产与资本市场的结合,使上市公司流动性较差的长期资产转化
为流动性最强的现金,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二是通过此次金融创新,为投资者提供一种低风险、收益良好的投资品种。南湖
当代已与五所高校签订了学生公寓合作协议,执行湖北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年租金收入约达1300万元,完全能够保障
投资者每年约450万元的信托受益。此外,上市公司还对信托计划到期时的投资者本金赎回提供信用保证和实物保证;三是
设计中的信托方案可能采取两个信托合约交易的方式,即南湖当代和伊斯兰信托之间的实物资产信托合约与投资者和伊斯兰信
托之间的资金集合信托合约之间的交易。李东明认为,这种信托架构本身就是对现有信托产品的一种创新。
控制风险有保障
记者注意到,按照我国现行信托法规体制,目前信托产品的发行机制基本上是市场化操作,整个信托产品的设计和发
行均是由企业和信托公司自主协商决定,发行前并无相关的主管部门来审批,只是在发行成功后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备案,因
此,该类信托产品隐含的市场风险又有多大?
对此,李东明认为,其一,信托业在经过历时数年的清理整顿后,行业状况已经得到了明显改观,目前重新登记有资
格的信托公司全国仅有40余家,资产质量和人员素质比较良好。如伊斯兰信托,在重新登记过程中剥离了大量不良资产,保
留了西北证券、银川商行等优良资产,吸收了6亿元的现金出资,成为西部地区第二大的信托公司。其二,更重要的是,随着
"一法两规"的出台,信托业的法律环境基本成熟,为规范业务行为、防范业务风险提供了法律基础。其三,对于信托新产品
市场风险的防范,《信托法》及两个管理办法中都有相应的具体规定。例如《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
定,"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
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显然,这一规定一方面提高了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发行的门槛,增加了其发行
难度,实际上是提高了对信托公司营销实力的要求;另一方面,考虑到中小投资者一般不具备对信托产品的分析和把握能力,
也提高了投资者的门槛。其四,市场化要求信托公司更贴近投资者,了解他们的需求,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平衡好收益和风险的
关系,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提高收益。
至于目前信托产品设计和发行实务中采取的备案制,李东明认为凸显了人民银行市场监管者的地位,人民银行根据信
托合约代表投资者监督信托公司执行和管理信托财产的情况,从帐户设置到信息报告,监管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
对于此次信托能否顺利发行成功,李东明先生坦言市场风险是存在的。由于信托产品必须通过私募的方式发行,而且
信托公司也不能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因此公司在完成重新登记及取得信托业务许可证后就开始在全国20来个省市派驻营销
人员,并广泛接触投资者,准备较为充分,所以公司对此次信托产品顺利发行充满了信心。
信托与上市公司合作空间还很大
李东明认为,随着《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
法规的逐渐完善,信托业务今后的发展空间还很大,伊斯兰信托这次推出的上市公司信托融资,只是他们正在设计的信托新产
品中的一个。该公司正在与多个上市公司合作,将陆续推出诸如融资并购、管理层收购、不良资产信托等更多的信托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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