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不久前管理层明确表示的明年将推进基金业发展的三个方面中没有提到基金公司的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但业内
人士都很清楚,委托资产管理业务是对基金业发展有举足轻重影响的业务。据悉,目前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委托资产管理业务的
有关政策法规正在酝酿之中,不少基金公司也已经开始调整人员配置,为日后可能开展此项业务做准备工作了。
基金公司热望开展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1)基金公司的业务性质
使然。作为专业的委托理
财机构,当然希望所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越大越好。(2)当前封闭式基金的发行陷于停顿,开放式基金的发行规模不断缩小
,而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似乎能给困境中的基金管理公司带来一条新的希望之路。(3)目前已有个别开放式基金面临较大的赎
回压力,开放式基金规模可变的负面影响已开始显现出来了。未来的委托资产管理业务虽然会具有开放式基金的特征,但在此
方面的负面因素从理论上说相对较小。
对于基金公司开展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市场上有很多讨论。在此,笔者想谈一些个人的看法,仅供参考。
首先,笔者也与不少业内人士一样,担心现已进入投资运作阶段的基金公司在开展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之后会否出现道
德风险的问题。远的不说,近的当前仍有个别基金公司在玩高位接盘的游戏,其旗下基金重仓持有的一些股票,前期都走出了
严重的跳水行情,平均幅度超过了30%。在现行法律法规无法规范、制约相关机构道德风险的情况下,现已运作的基金管理
公司是否能够在公募基金和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做好平衡,而不会在日后的投资活动中损害投资人利益,还是值得特别考虑
的。
其次,如果暂时先不对已经进入投资运作阶段的基金公司开放委托资产管理业务,那么让谁来做呢?据了解,在实行
好人举手制度以后,向证监会"举手"的"好人"已经超过了上百"个",其数量几乎是市场上现有基金公司数量的10倍。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从这些"好人"中以自愿加甄选的方法选出一些基金公司来直接从事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在此,笔者的建
议是,让新成立的基金公司来直接从事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可能会有人反对这样做,主要理由是对新成立的基金公司心中没底
。但是对老的基金公司我们就能心中有底了吗?国外基金市场的发展历程早已证明,基金公司的业绩是没有连续性的。
第三,至此,又有一个新问题了:难道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只能由新成立的基金公司来做吗?难道老的基金公司就不能
从事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笔者绝对没有将这两者完全对立的意思。笔者只是认为,在当前的市场条件
下,让新成立的基金公司直接介入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只是一个权宜之计。我们的证券市场、基金市场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
,将来一旦市场条件成熟,两者完全可以融合。
也就是说,已经从事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且较为成功的基金公司可以试行从事公募基金方面的业务。在基金品种的选择
方面,笔者目前比较倾向于让他们以设立开放式基金为主。而当有关法律法规比较成熟,可以较好地控制基金公司可能出现的
道德风险的时候,或者当市场上有新的交易制度或者风险控制手段出现,可以较好地控制住基金公司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的时
候,就可以让原先管理公募型基金的基金公司试行从事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了。
最后,笔者要申明一个原则性的问题:如果未来基金公司接受的委托资产管理业务有赢利方面的硬性条件的话,那么
建议最好还是同公募型基金分开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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