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1月26日电(陈光明时光)不久前,中国移动正式开通了“彩信”业务,短信族可随意发送图象和文
字等多种信息。适应“彩信”业务的可拍照手机应运而生,但其刚一在市场上露面,就遭到了一连串质疑:可拍照手机会不会
侵害个人隐私?会不会成为图谋不轨者偷拍的工具?近期,可拍照手机在鞍山登陆,同样遭到了一些市民的质疑。
商家:没有考虑此问题
可拍照手机刚刚登陆鞍山,就吸引了不少市民的眼球。记者在手机市场上看到,诺基亚7650、松下GD88两种
款式的可拍照手机已经摆上了柜台。据了解,这种手机除了通话功能外,还能当数码相机使用,而且能将图片传到网上。两种
款式的手机价格在五六千元左右,价位相对还是较高,所以咨询的较多,而真正购买的不多。当记者问及拍照手机会不会侵害
个人隐私时,一些商家表示,出售这种手机并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只是考虑到这是高科技的东西,在市场上可能会很抢手。
而一商家则表示,如果用户的初衷“不纯”,那就很难说了。
消费者:除非别有用心
可拍照手机出现了“信用”危机,但一些消费者还是对这一新奇的高科技产品兴趣十足。一位女士告诉记者:“买这
样的手机就是图个好玩儿,可从来没有想过要拿手机偷拍什么。”一位姓王的男士说:“虽然我没有买这样的手机,但高科技
产品应该是好东西,怎么能排斥呢?听说过利用手机偷拍的事,这样的事情只有别有用心的人才能做出来。”一位张先生刚买
了这种手机,他说:“新型手机的出现带给了人们许许多多高科技享受,对于新事物的出现,不能都看成是洪水猛兽。”还有
一些消费者认为,可拍照手机的确存在侵犯公民隐私权的隐患,假如一些人随意拍摄并随意使用别人的肖像,将产生不良的社
会影响。
律师:发生侵权,依法追究责任
鞍山正大律师事务所黄丽红律师认为,这种手机的出现有利也有弊。可拍照手机也许无意间就能拍下别人的隐私,这
就看手机用户怎么用。如果出现用手机偷拍而触犯他人隐私的事情,受害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追究当事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目前,诉讼证据可用现场照片及影像资料,这样的手机也许能够提供一定的证据。
另一法律界人士认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除了违法犯罪手段之外,更重要的是违法犯罪的主观动机。也就是说,违
法犯罪行为是由人们的道德水平决定的,科学技术只会改变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的方法和手段。所以,不能因为这种手机具有数
码相机功能,就推定这种技术的问世会带来相关侵权和犯罪行为数量的增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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