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日前成功实施了MBO,国有股全部退出,管理层通过间接持股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有关专家指出,
胜利股份MBO案发出了一个信号,不仅透露出政策面的进一步松动,在今后的具体制度安排上也将有可能出现很大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胜利股份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颁布以来首例获批的MBO,但由于该办法将于今年12
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此,胜利股份的MBO尚未按照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进行操作。不过,作为又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成功
实施MBO,仍具有其深远意义。
有关专家分析,此次胜利股份管理层收购中的定价问题值得关注。胜利股份在今年9月18日的关于国家股股权转让
的补充公告中披露,转让价格为经审计的胜利股份2001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2.24元,这一转让价格低于上市
公司今年中期的每股净资产2.27元,因此,在财政部最终获批的方案中,管理层收购的最终价格被调高到每股2.27元
。其实,对于像胜利股份这样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实施MBO的过程中,是否会引发国有资产流失是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
。而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是一个基本尺度。收购价格等于或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就确保了国有资产在转让过程中的保值和增值
。
此外,应当看到,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7月成立。按照
以往的惯例,经财政部批准的股权受让的企业往往需要有连续两年的营业记录。另外,胜利投资的注册资本为1.1亿元,而
此次实施MBO需支付超过9000万元的股权收购款,这笔投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以上。因而,MBO这笔巨额将给
胜利股份的管理层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胜利股份MBO获批预示了政策面的进一步放开,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国有股权不必再绕道而行
,而是通过财政部审批之后直接实现股权收购的目的。随着MBO协议转让不断获批,以及相关股权激励法律法规的出台,预
计将有更多的上市公司走上MBO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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