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我国证券业12年的快速发展,我国证券公司从无到有,从银行的一个业务部门到与银行分业经营和管理,目
前已具有相当规模。据统计,已有证券公司124家,注册资本金达1040亿元。
在证券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也有一些根本性的内在问题亟待解决。例如,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各自的作用充分发挥,逐步消
除内部人控制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
经营管理者和广大员工的创造力,促进业务发展和创新;如何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自觉接受市场各方的监督,实现公司持续、
健康的发展;如何尽快做大做强,提高与国外大型证券公司合作和竞争的能力。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可能不止一个,例如私募
增资扩股或公募公开发行上市。我们认为,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优秀证券公司上市,无疑是最快捷和最有效的方式。
一、改善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单一现象,促使"三会"和经营者各司其职
我国证券公司发展初期全部是国有股权。目前虽然有一些民间资本参股证券公司,但国有股权仍占90%左右。民营
资本和广大个人投资者没能充分分享证券业快速成长所带来的巨大收益。这一方面是国家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有政策限制
,另一方面也是国有股权结构过分集中,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使民间资本介入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符合条件的优秀证券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公开发行上市,将有效吸引民营资本和公众资金积极介入,大大改善证券
公司的股权结构。股权结构的改善将有利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并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促使"三
会"之间,以及"三会"与经营管理者之间建立相互促进和制衡机制。例如,股东大会通过选举董事会代表其行使权利,董事
会选任经营管理者实施专业化分工,公司通过设置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者的决策和管理实施监督和制约,以确保贯彻董
事会的意图并保障股东的权益。
特别是上市公司必须实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可以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充分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权益,并能够更客观地评价经营管理者的业绩。上市证券公司还可以通过设立由独立董事主导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与总经理负责制下的经营管理相互制衡。
所有这些为保护投资者权益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必将促使上市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不断规范和完善,有效遏制目前存在
的内部人控制现象,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进而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而通过私募增资扩股却很难达到这
种效果。
二、完善证券公司激励机制,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和创新
虽然目前大部分证券公司已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但国有企业存在的"大锅饭"弊病仍在一定程度上
存在,激励机制和鼓励经营创新的环境仍需改进。优秀证券公司上市后,公司治理结构得到完善,经营管理人员按照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确定的经营战略和目标,在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下,行使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其薪金、奖金以及升迁将直接与其经
营成果紧密联系。这必将促进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不断开拓业务,进行业务创新,获得创新垄断利润。同时,上市公司股
权流动性和股价变动的特点,也能够成为考核经理人和广大员工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因为股价变动是直接反映经营状况的重
要指标。
同时,证券公司上市后,也使员工持股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期权计划成为现实的有效激励工具。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
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持续的工作热情。高级管理人员期权计划将激励经理
人员行为长期化,使经理人员利益与股东利益相统一,实现证券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这些也是其他增资扩股方式所不具备的优
势。
三、促进证券公司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接受市场和证券监管部门的双重监督
证券公司作为连结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桥梁和纽带,对证券市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健康运行起着关键
作用,因此要求其高度透明、合法规范运作,有效接受社会监督。优秀证券公司上市后就成为公众公司,必须按照对上市公司
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开披露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并及时对影响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事项进行披露
。因此,证券公司上市可视为使其增加透明度的制度保证。
上市证券公司透明度的加强,不仅有利于投资者了解证券公司的投资价值,也有利于证券监管部门通过证券公司充分
的信息披露,对其实施更有效的监管。通过证券市场和证券监管部门双重外部监督考验,最终将促使证券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苦练内功,合法、规范运作,赚取"阳光利润",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更是私募增资所达不到的效果。
四、促进证券公司做大做强,提高其与境外大型证券公司合作和竞争的能力
证券业是一个知识、资金密集型产业,证券公司的规模直接决定其是否能够吸引最优秀的人才,直接决定其竞争力。
与国外证券公司相比,我国证券公司规模偏小,显然难以与国外大型证券公司抗衡,在与其合作谈判中也处于相对劣势。同时
,我国证券公司集中度
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一百多家业务结构趋同的证券公司争食承销、经纪、自营等传统业务,而并购重组、投资咨询等
创新业务发展却相对缓慢。
通过让优秀证券公司上市,可以有效增强其资本金,推动其扩大业务规模,不断进行业务创新。同时,也可大大增加
其并购其他证券公司的能力。通过证券公司间的优胜劣汰,进一步扩大规模,最终实现在优化证券业资源配置的基础上,提高
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事实上,美林证券、高盛集团等国外许多大证券公司都是通过上市,大大增强了自身的资本实力,进而
通过业务扩展和创新、并购等多种方式快速发展,成为世界投资银行巨头的。据统计,2000年美国规模最大的三家证券公
司业务利润集中度达76%。
在我国加入WTO后证券业不断对外开放的大环境下,如何争取在剩下的有限的保护期内,形成几家具有一定规模和
核心竞争力的本土证券公司,增加与国外证券公司合作和竞争的实力,已是当务之急。在我国,证券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新
兴金融产业,目前处于关键的发展阶段。我们应从整个金融产业战略发展的角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证券公司做大做强。
五、有效促进与境外证券机构的合作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基本上是上市公司,美国、日本前10家证券公司都是上市公司。而我国除
宏源证券是由信托公司改组转化而成的特例外,至今还没有一家证券公司首发成为公众公司,这不能不说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
个缺憾。
特别是随着我国证券业的不断开放,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将会不断出现。由于外方合作者都是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和信
息披露等比较规范,合作过程中外方必定对我国证券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营、信息披露等方面非常关注。如果我国优
秀证券公司能成为上市公司,无疑将消除这方面的障碍,有利于与境外证券公司的对话合作。
六、有效发挥优秀证券公司的示范效应,促进其他证券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证券公司上市,必定是"靓女先嫁"。最先上市的将是资产质量高、经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较好、在行业中具有一
定影响的证券公司。让优秀证券公司优先上市,并在激励机制、对外合作等政策方面给予试点和支持。公司上市后良好的治理
结构,必定促进上市证券公司健康发展,使成长性很高的证券公司凸现投资价值,得到投资者和市场的认可。
这些示范作用,必将推动其他证券公司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进而促进整体证券公司素质的提高,更好地发
挥其在证券市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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