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1月6日电(记者李南玲)经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总额40亿元、期限为15年的“2002
年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将于11月11日起正式发行。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最终确定为4.5%,发行期为15个工作日,至11月29日结束。本次募集的40亿元资金
将用于归还发行人为岭澳核电站项目筹措的人民币搭桥贷款,以及岭澳
核电站项目工程建设。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
公司综合评定,该债券信用评级为AAA级。
主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承诺对该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担保。本期债券由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发行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及境内法人均可购买。
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并列入试点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102
亿元。到今年9月底,公司已拥有总资产518亿元,净资产151亿元。
担任此次债券主承销商的国家开发银行作为中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以优良的市场业绩和资产质量不断巩固和加强其
在企业债券市场的主力地位。该行自2000年8月获得企业债券承销市场资格以来,先后以主承销商身份参与了11只企业
债券的承销,承销总额达46.5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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