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率先推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之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最近又在全国保险行业中率先
推出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职业责任保险",此举为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提供了职业保险保障,引起保险市场各方人士的关注。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保险市场在市场规模和业务格局上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与保险
业务的逐步深入,保险公估作为一种新兴的行业,逐渐从保险公
司中分离出来,独立形成专业的公估机构。
在保险公估的作用得到业界逐步重视的基础上,作为保险中介机构的保险公估公司的数量已稳步增加,截至去年底,
我国经批准的保险公估公司为26家其中20家筹备,并有相当数量的从业人员已取得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保险市场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由保险人市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市场和保险中介市场构成。在保险中介市场上,保
险公估人既可受托于保险人,也可受托于被保险人,但他既不代表保险人,也不代表被保险人,而是站在独立的立场上,对受
托事件做出评判。这说明,保险公估人具有其他市场主体所难以具备的客观公正性。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保险市场中,作为保险中介机构的保险公估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却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市场调查显
示,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在从事公估业务过程中,因其疏忽或过失导致委托人遭受经济损失而引起的纠纷案例时有发生,导致的
经济损失数额有不断上升的趋势,这些都影响了保险公估业务的正常开展及其自身展业的积极性,甚至会危及保险业的有序发
展。
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的保险公估业务起步比较晚,保险公估人员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在技术上,与保险市场的要求都有
一定差距,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面临的职业风险相当高。针对这些潜在问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在市
场调查与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开发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职业责任保险"。
据太保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保险公估机构应按其注册资本15
%缴存营业保证金,或按保监会的规定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相对于既会造成部分资金沉淀、又无法转移风险的前一种方法而
言,采取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规避风险既切实可行,又可以用较少的保费来转嫁因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疏忽或过失导致第
三者的经济损失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还保持了公估机构的财务稳健性,提高其品牌与信誉度。此外,通过为保险公估机构
的从业人员提供风险保障,也保护了作为其服务对象的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出这个险种可以说是"一举三得",因而受
到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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