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对上市公司收购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使实践中各种类型的收购
有了具体的操作指引。它与2001年底颁布实施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即将于1
2月1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一起,构成了以充分信息披露为基础的保障投资
者权益、促进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司收购法律制度框架,是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重大举措。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不仅仅提供了明确、具体地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以及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其本身
更是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理论及实践的创新。它提出的许多新的概念,引领我们进入了一个收购目标、方式、手段多样化的新
境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许可的上市公司收购,不仅仅局限于通过持有流通股票来完成。从具体的规定看,一些新的
提法十分值得关注。如:除现金外,"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支付
方式进行";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提议或采取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回购上市公司股
份、修改公司章程等措施抵制收购等等。
此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被收购公司不得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当
事人所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等,这些条款鼓励实质性重组,对上市公司的收购重组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将起
到重要作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所强调的收购、被收购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以及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责任,也必
将有效防止利用收购重组操纵利润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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