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志新北京报道】
由于半年报亏损而面临退市的ST生态,屋漏偏逢连阴雨。记者日前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中国蓝田公司日前在二中院审结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再一次败诉,被判偿还本金1.4亿元及利息248万元,为其提供担保的ST生态将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悉,北京市第二中院此前已先后审结了十多件银行起诉中国蓝田总公司案,涉案标的为6亿余元,此前已审结6件,涉案标的4.4亿余元,在案件审理中蓝田公司均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委托律师,法院所作判决均为缺席判决。此次开庭,蓝田公司委托代表人参加了案件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朝阳区支行诉中国蓝田总公司、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借款合同纠纷两案,其委托代理人对农行朝阳支行起诉的事实及诉讼请求均表示无异议。
经法院审理查明,农行朝阳支行与蓝田公司于2001年3月24日、6月29日分别签订了两份借款金额为7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同期,农行朝阳支行与湖北蓝田股份公司(现更名为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又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蓝田股份公司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蓝田公司未依约还本付息,湖北蓝田股份公司亦未履行保证义务。
截止2002年3月20日和4月20日,蓝田公司共欠农行朝阳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4亿元,利息248.9894万元。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判决:蓝田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农行朝阳支行偿付借款本金人民币各7000万元及利息124.7554万元、121.4234万元,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蓝田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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