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谁立法谁管理”的惯例,两部门都在积极推进创业投资法规的设计和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推出,竞争愈演愈烈,
而焦点又主要体现在审批权和行业协会的主管权的争夺上
本报记者天骏
到目前为止,已经成长多年的中国的创业投资公司还常常自我评价“就像一个没娘的孩子”——既没有专门的政策扶
持,也没有哪个部门对其经营活动进行规范。今年7月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曾传出消息:由中外投资者联合筹办的民营高
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已经向国家计委报批。这一消息立即激发了业界对创业投资“归口管理”问题的丰富想象。创投业界普遍猜
测:政府在创业投资的归口管理上是否已经获得某种暗示?但是,《财经时报》近日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国务院迄今在创业
投资的归口问题上并没有明确表态。该人士还认为,出于市场稳定的考虑,本届政府可能不会考虑创业投资的归口问题。
归口管理权花落谁家?
创投业一位权威人士认为,政府之所以一直没有将创业投资进行归口管理,主要是因为在创业投资事业的推动上,科
技部和国家计委都起到了较为积极的作用,为了平衡部门之间的关系,在归口问题上一直显得比较谨慎。
早在1984年,当时的国家科委(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更名为科技部)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提
出了建立创业投资机制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建议。之后,截止到1996年底,国家科委联合财政部,在全国成立了20
多家创投机构,创业投资事业开始蓬勃发展起来。
1996年,国家科委组织研究小组对中国十几年来创业投资的探索进行了调研和分析,并开始研究设计创业投资的
运行机制。1998年2月,经国务院批示,由国家科委牵头,国家科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联合
成立了部际协调小组,并成立了以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和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为主的研究小组。之后,在科技部的带
动下,部际协调小组先后起草了《关于建立我国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于1999年12月颁布)和《关于设立外商投
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于2001年9月颁布)。
这两个法规成为目前创业投资业仅有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文件。由于科技部在推动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上发挥了作用,
而且创业投资主要是用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因此,将创业投资划归科技部管理被认为有一定道理。
在1998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民建中央提出了“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即“一号提案”
),国家计委也开始积极参与创业投资事业。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国家计委是国民经济的综合管理部门,创业投资行业作为
一个国民经济全局性的行业,按照惯例应归国家计委负责。而且国家计委在推动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上也起到了一定作用,将
创业投资划归给国家计委管理有其积极意义。
正是由于科技部和国家计委的这种微妙的关系,政府高层在创业投资的归口管理问题上一直踌躇不前,其结果之一是
中国的创业投资迄今缺少必要的制度框架。目前仍只有“部际协调小组”对创业投资事业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国家工商总局
负责创业投资机构的年审,税务总局负责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征税。
暗中较劲
虽然政府高层对创业投资的归口问题还没有整体规划,但科技部和国家计委之间似乎一直在暗中较劲。1998年“
一号提案”问世后,国家计委即开始设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希望将创业投资基金纳入产业投资的范畴
。但是,国家计委的这一愿望最终未能实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对《财经时报》透露,现在,科技部与计委两部委正在积极推进创投法规的设计和一系列优
惠政策的出台。本着“谁立法谁管理”的惯例,竞争愈演愈烈。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国家计委关于《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
法(草案)》(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初现雏形,且近期可能递交“部际协调小组”进行会签。今年8月,计委负责人已
经向部分创业投资公司发送了电子版的《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重点解决创业投资运作的九个方面的
问题。
与此同时,科技部也在积极呼吁创业投资的优惠政策,并开始着手设计具体的税收优惠细则。但是,创投企业的税收
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必须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因此,政策出台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另外,在创业板迟迟未能出
台的情况下,场外交易中心的研究也排上了科技部的日程表。科技部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有关场外交易中心的交易细则。
有权威人士透露,在具体的操作细则上,科技部和计委之间难以达成实质性共识。他认为,各部门之间的内耗使得一
项创投法规从制定、协商到正式生效需要很长的时间。同时,在争取创业投资的归口管理权的问题上,科技部和计委也出现了
明显的不平衡;科技部的主要领导对待创业投资都比较重视,而计委方面只有司局一级的领导比较积极。
竞争焦点
某权威人士还向《财经时报》透露,在创业投资归口管理权的竞争上,科技部和国家计委关注的焦点已集中体现在审
批权和行业协会两大问题上。
目前,投资者在中国设立创业投资公司,只需到当地工商局注册即可,创业投资公司只当作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对待
。由于没有实行专门的审批,也就不可能有专门的优惠政策,政府同样无法对创业投资公司的活动进行合规性规范。业内人士
认为,按照中国做事情的惯例,创业投资一旦实行归口管理,对创业投资公司的审批就成了归口管理部门权限范围之内的事,
这必将扩大该部门的影响。因此,科技部和国家计委在审批权的问题上自然都非常重视。
该权威人士还进一步透露,科技部和国家计委的竞争还明显地体现在成立全国性创业投资协会的问题上。
正在推动建立中的全国性创业投资协会,可能是一种准政府部门性质的自律性组织,该协会很有可能在地方创业投资
协会的基础上建立。由于全国性的创业投资协会成立之后创投业的行业规范等许多责任都将交由协会负责,因而科技部和国家
计委在创业投资协会的归口问题上争得非常激烈。
该权威人士透露,科技部和计委曾就这一问题分别与民政部进行了沟通。而有消息说,有关领导曾就创业投资协会的
问题找科技部和国家计委进行了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