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城调队调查,今年1-9月湖南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26.2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4.3
5元,增长10.5%,增幅提升2.5个百分点。四类收入中,三增一减。
一、工薪收入增长3.8%
1-9月,城市居民从工薪中得到的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等)为3820.23元,
比上年增加140.75元,增长3.8%。其中,工资及补贴收入为3644.91元,增加99.48元,增长2.8%
,其他劳动收入为175.32元,增加41.27元,增长30.8%。工薪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76.
3%下降到71.7%,下降4.6个百分点,其原因是城市居民从工薪中得到的收入增幅低于其他收入的增幅。
二、个体经营净收入增长30.4%
1-9月,城市居民从事个体经营所获得的净收入为170.8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81元,增长30.4
%,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2.7%上升为3.2%。这一趋势表明:随着当前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从国有、
集体经济单位转移出来的职工从事个体经营保持增长势头。
三、财产性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2.2%
1-9月,城市居民财产性收入为102.6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24元,减少12.2%。这方面的收入
减少,其主要原因是从股市投资所获得的股息红利和出租财产收入减少。
四、转移性收入增长37.8%
1-9月,城市居民转移性收入为1232.5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8.03元,增长37.8%,其中,退
休养老金为772.0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0.8元,增长45.3%;赡养收入为73.98元,增加31.27,
增长73.2%;捐赠收入为298.44元,增加22.49元,增长8.2%。
从以上分析看,1-9月影响城市居民收入增加的因素主要是转移性收入大幅增加,转移性收入增加额占可支配收入
增加额的67%。但占可支配收入主体地位的工薪收入增长不多,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湖南经济发展效益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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