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近日召开的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独立董
事年度津贴4.8万元;公司总裁年度薪酬36万元;副总裁年度薪酬30万元;财务负责人年度薪酬24万元;董事会秘书
年度薪酬18万元。股东大会赞成该项议案的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而该公司此次
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1人,只占公司总股本的56.17%,虽然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但至少有占43.83
%股份的持有人没有参加投票,而其流通A股只占到总股本的34%左右,说明绝大部分流通股
股东都未能参加股东大会及充
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该公司2002年半年报显示,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2.36%,利润总额同比下降45.51%,净利润同比
下降16.43%,各项反映公司经营、利润情况的主要指标均有不同程度地下滑。从该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可以看出,该公
司经营业绩在2002年上半年并未出现强劲增长势头,业绩在整个上市公司中也不出众,而其高管年薪却超过很多2002
年上半年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高管,其高薪酬与公司的业绩存在脱钩,这种现象在不少上市公司中存在。
上市公司董、监事及高管的年度报酬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制定,然后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然而由于目前上市公司股
本结构的特殊性,往往是开出的高薪酬最终都会以多数赞成票获得通过,即便流通股股东全部投票反对,也会由于整体占总股
本比例较小的特殊股本结构而以失败告终。在目前这种特殊股本结构的情况下,在上市公司高管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并不挂
钩的态势下,有关部门是否应制定一套上市公司管理层薪酬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相关规则,以此来约束某些上市公司高管高薪
无人制约(股东大会流于形式,基本上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说了算)的弊病,促使某些上市公司更加规范合理的制定高管薪酬
。
(江苏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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