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对行政审批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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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09月25日 06:4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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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转让如果不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而是由领导干部继续搞个人审批,那么其中无论有没
有权钱交易行为,都被认为是违反纪律。这是日前由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发出的通知中强调的。这份名为《关于严格实行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指出,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干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禁用行
政手段以打招呼、批条子等形式指定供地对象、供地位置、供地面积、供地用途、供地方式和供地价格等。坚持土地的集中统
一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实行土地集
中统一供应是保证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避免多头供地、恶性
竞争的基本前提。《通知》对此要求,各类工业园、科技园、开发区用地和各单位使用的原划拨土地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
、商品住宅项目用地的,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供应。出让的每幅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年
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拟定方案,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实施。(董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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