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公司重组后可全流通”五大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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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09月24日 06:50 中华工商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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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9-244:00:19□韩强(天津)
近日有几篇文章引起人们关注,一是《鼓励退市公司重组———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人就退市公司重组有
关问题答记者问》,二是《主板市场目前没有股份全流通的考虑》,三是《主板市场目前没有股份全流通的考虑》、《正确理
解退市公司股份转让》。这些报道的核心是:“鼓励退市公司实施实质性资产重组,尽快恢复退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最大
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个设想是好的,但是笔者有几个疑问:第一,证券业协会负责管理退市公司的代办转让,
是否有权决定股票的全流通?目前国有股转让要经过财政部批准,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退出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是否
可以不经过财政部批准就可以由“证券业协会”先发布“全流通”消息?也就是说,各部门关系如何协调?在各部门没有对退
出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是否全流通拿出一致意见之前,证券业协会先发布消息,是否规范?第二,所谓“大股东自己
进行资产重组的退市公司重组完成后允许公司全部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流通”。“自身无法重组的退市公司进行股权置换
。股权置换完成后原退市公司不再挂牌,承接退市公司流通股的新公司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股份实行全流通。”那么,新公司
盈利之后,过一段时间,其股票是否可以进入主板市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恢复上市”。如果可以恢复上市,是否可以全流
通?第三,重组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流通”是否会冲击主板市场?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主板市场目前没有股
份全流通的考虑”,“股份转让系统的这一措施与主板上市公司的股份流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这两个概念虽然有区
别,却又有联系,因为“股份转让系统”与“主板上市公司的股份”都涉及了“国有股”,更何况市场的想象力很丰富,“目
前没有”,并不等于“将来没有”。因此如何处理“主板市场”与“代办市场”的关系,是投资者关注的问题。第四,投资者
之所以做出敏感的反映,是因为在第一篇《答记者问》中,证券业协会负责人多次使用了“全流通”、“流通股”、“非流通
股”的概念。例如:问:为什么允许退市公司重组后的股份全流通?答: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存在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东之分,
两类股东在风险与利益机制上经常不一致。退市公司普遍严重资不抵债,允许退市公司重组后的非流通股股份流通,能有效激
励持有非流通股的大股东积极进行重组,使退市公司起死回生,同时也有利于流通股股东。特别是对于有实力的公司,通过对
退市公司资产重组或与退市公司流通股股权置换,允许其股份全流通,可增强其介入退市公司重组的积极性。这样谈“流通股
”、“非流通股”、“全流通”很容易引起市场的想象。第五,股份制专家刘纪鹏在接受某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退市公司
的股份进行全流通,首先应当求得流通股股东的同意,在此基础上,可以采取股权调整的方式让已经犯下“错误”的大股东付
出代价,而不是通过全流通的形式让大股东“全身而退”。他认为,发展三板市场和构建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是资本市场的大势
所趋。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人关于退市公司重组后股份全流通的讲话,出发点是为维护市场稳定和保护退市公司流通股股东的
利益,但由于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没有出台,给三板市场和主板市场造成了本不应该出现的恐慌。证券业协会是行业自律组织
。对于退出主板市场的公司,在重组过程中,其国有股、法人股能否在“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流通”这样重大政策性问题上,
自律组织是否可以自行决定?也就是说,证券业协会可以提出建议,但是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部门没有进行协调之前,证券
业协会先发布消息,是超越了权限。笔者认为,对于敏感消息的发布要慎重,自律组织首先要自律,重大政策性问题,要经过
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协调,要从稳定当前股市的大局出发。(24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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