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随着扩大内需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国有投资拉动了社会投资的增长,放大了财政带
动经济增长的效应,但带动民间投资增长效应不十分明显。目前,国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有下降趋势,投资对拉动经济增
长的后劲乏力。要保持投资增长力度并推动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必须启动和激活民间投资,使民间投资逐步成为带动经济增
长的主导力量。本文所指的民间投资是指国有投资之外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的总和,包括集体、个体、股份制经济、联营经济
、外商港澳台投资和其它经济投资。从
目前我省经济的发展来看,民营经济正在逐步壮大,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在逐年上升,
但从金融部门的存差已达600亿(2002年6月底数字)和全省经济发展又严重缺乏资金的情况来看,说明民间资本还有
巨大的潜力。要调动民间资金逐步成为投资活动主体,使其形成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新的亮点,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
措施。
一、对民间投资的现状分析
1、政府投资仍占据着投资的主导地位,对推动经济的增长有重要作用。投资的扩张与收缩一直是经济周期波动
的直接原因。投资和国内生产总值(GDP)之间有很强的正相关性。利用近十年的数据资料进行相关分析测算可知,199
1-2001实际投资增长与GDP实际增长之间的相关系数,全国为0.892,湖北为0.863,充分说明投资与经济
增长的波动基本一致。政府投资仍占据着投资的主导地位,对推动经济的增长有重要作用。“八五”以来,尽管国有
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有所下降,由1990年的69.5%降为2001年的59.2%,但所占份额仍近60%。正是因
为政府投资的大幅增加,确保了宏观经济增长目标的基本实现。政府投资以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为目的,在占据投资主
导地位的同时,其投资结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投资方向。基础产业的投资为缓解和消除了基础设施瓶
颈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改善了经济增长的客观环境,降低了企业的创业投资成本,为经济的长期持续稳定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
础。但如果长期依赖政府投资,而不从市场上培育真正的投资主体,对经济增长的推动则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2、民间投资发展较快,对经济增长贡献不断提高改革开放以来,在全社会投资中,湖北集体经济、个体、私
营经济、股份制经济积极参与全社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的领域逐渐拓宽,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格局已基本形成。尤其是
“八五”以来,湖北省经济年均增长11.8%,高于全国9.5%的发展速度,投资对湖北省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拉动作
用,社会民间投资也步入了快车道。湖北省民间投资概况
单位:亿元
年份
总计
国有经济
其他经济
集体经济
城乡私人
单位
单位
单位
投资
1990
144.44
100.35
15.59
28.50
“八五”时期
2211.67
1497.69
262.07
190.04
261.87
1991
168.19
119.07
19.49
29.63
1992
240.73
182.86
22.52
35.35
1993
383.18
275.84
36.35
30.62
40.37
1994
593.07
401.16
90.46
44.83
56.62
1995
826.50
518.76
135.26
72.58
99.90
“九五”时期
6022.80
3425.23
1080.06
573.74
943.77
1996
984.38
593.32
169.78
96.50
124.78
1997
1083.60
567.60
248.32
107.12
160.56
1998
1231.10
661.94
257.72
116.92
194.52
1999
1302.17
745.36
189.45
124.88
242.48
2000
1421.55
857.01
214.79
128.32
221.43
“十五”时期
1551.75
918.21
257.54
126.41
249.59
2001
1551.75
918.21
257.54
126.41
249.59
“八五”以来全社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810亿元,年均增长288%,其中国有经济投资5841亿
元,年均增长25.0%;社会民间投资完成3969亿元,年均增长33.2%。从近10年湖北民间投资走势看,由19
90年44.09亿元发展到2001年633.54亿元,占全社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七五”末的30.5%,
发展为2001年的40.8%。分类型看,集体经济单位投资由15.6亿元增加到126.41亿元,城乡私人投资由2
8.50亿元,增加到249.60亿元,其他经济类型由1993年的36.35亿元增加到257.54亿元,年均分别
增长26.1%、24.4%、46.9%。
湖北民间投资不仅在数量上不断增长,而且还出现了以下一些特点:投资来源多样化,以私人资本、信贷资本和
其他经济成份为主,投资项目规模不断扩大,产业投资结构趋于优化,投资领域不断拓宽。1992年以前我省民间投资主要
以集体经济和私人投资为主,占全社会投资不到1/4,1993年以后,其他经济成份投资力度加大,比重不断提高,20
01年其投资额已占民间投资的41%,从民间投资结构看,2001年股份制经济和外商投资为主的其他经济类型占40.
7%,集体经济占20%,城乡私人投资占39.3%。社会民间投资已涉足制造业、房地产业、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等。
3、民间投资总体落后沿海地区,差距呈扩大趋势
从总的情况看,湖北民间投资仍不够活跃,发展空间狭小,总体水平低。与沿海地区相比,湖北非国有投资启动
缓慢,演变进程落后沿海地区。
一是民间投资整体规模小,2000年全国民间投资超过1000亿元的有5个省市,其中广东、浙江、江苏超
过1400亿元,而湖北为564亿元。低于广东、浙江、江苏、山东、上海、河北、四川、福建、河南、辽宁等省市,居全
国第11位。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省比重达50—63.4%,湖北不仅比沿海省市低出10
个—20个百分点,而且低于一些中部省份,在中部9个省中,比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等省低2.6—5
.5个百分点。
二是融资渠道未能有效拓宽,吸引民间资金不如沿海地区。江浙粤等沿海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多,乡村企业多,私
营企业多。民间资金相当充裕,其流动量也相当惊人,以民间融资为特征的正式、非正式金融市场颇具规模,甚至成为中小企
业融资“主渠道”。
二、民间资本的潜力巨大
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民间投资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二战以来,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对其国有经济及企
业实施民营化改革,调整经济结构,使民营经济占绝对比例,经济的民营化成为一种发展的主流,民间投资成为国民经济增长
的主体。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6241亿
元增加到95933亿元,全国城乡居民民储蓄存款余额由210.6亿元增加到73762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
重达76.9%。2001年湖北国内生产总值也达到4662亿元,城乡居民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940亿元,占当年国
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1.6%。
据统计,全国民间拥有的金融资本已经超过了10万亿元,这其中包括居民的储蓄、国债、股票、企业的各种债
券、个人的外汇储备,个人拥有的金融资源已经超过了政府所有。按照一定的测算方法,我们对湖北的民间资本做了一些估计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大约2000亿元,城乡居民手持现金大约200亿元,非国有法人利润与城乡居民手持股票、国债、企
业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大约500多亿元,如果再加上民营企业的资本、居民手中可以较快变现的财产,则民间资本的
潜力总计2800亿元以上。从全国民间资本的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浙江、上海、广东、江苏、北京、山东等沿海地区。据有
关部门的保守估算,到去年底,仅浙江民间资本已超过5000亿元,其中该省个体私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为1526.69
亿元,仅占1/3。
三、启动湖北民间投资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民间投资不活跃,其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宏观经济走势的影响。由于亚洲金融危机影响持续和国内总供给与总需求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全国经济生
活中出现了通货紧缩。湖北的物价总水平自1998年出现下跌后,到今年上半年,居民消费、工业产品出厂价格和农业生产
资料三个价格指数已经连续出现近四年的负增长。经济发展明显趋缓,物价持续下降使投资者对经济前景信心不足。农民收入
急剧下滑,也大大削弱了农村个体经济的投资能力。
2、政策环境与制度环境的制约。近年来尽管政府投资占全社会投资不断下降,国有经济比重越来越小,但国有
投资和经营涉及领域仍然多达80多个,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只有40多个。一些投资收益高的如金融、保险、证券、
通信、石化、电力等行业几乎由国家资本包揽,并形成垄断经营,而民间投资却被严格限制进入具有较高预期投资收益的领域
。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中,国有经济退出哪些领域,民营经济可以进入哪些领域,以及进入到何种程度,国家与地方的政策和
规定也不十分明确。政府虽出台了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但对社会民间投资引导力度不够,缺乏对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的探讨研
究。缺乏统一协调和系统的管理服务,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竞争。传统的审批制度,审批时间长、手续繁
琐、涉及部门多。社会中介组织不健全,为社会投资提供项目、技术和信息服务规范的社会中介组织缺乏。
3、融资渠道不畅且成本偏高
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缺乏,造成非国有经济融资困难;而金融政策的制度性紧缩,强化了金融
机构对贷款风险的控制。长期以来,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自筹,民营企业往往很难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融通资金,绝大多
数依靠个人家庭储蓄或者以高出国家法定利率许多的成本从黑市拆借,这种集资方式因违反国家政策,融资成本高、风险大的
弊端。而国有银行给民营企业贷款很少。据省企调队跟踪调查,2001年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的比例较上年已经下降了14
个百分点,有363%的企业认为国家银行信贷政策更加严格,在直接融资方面,与中小企业发展相配套的融资体系又没有
相应地建立起来,不仅是对民营经济,一些经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正面临再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再次创业发展的机遇,而由
于企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资金难以落实。
四、关于启动湖北民间投资的对策建议
如何把民间资本从金融资本转化成产业资本,使之从闲置状态参与到扩大再生产循环,一个重要的发展战略优先
举措,就是要把潜力巨大的民间资本激活、民营经济搞活。关键是按照省委抓好改善环境、培植主体、创新体制、招商引资等
关系全局大事的要求,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发展。
1、建立健全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体系。主要是支持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政策和融资政策。随着经济改革向纵深
发展和宏观经济大环境的变化,需要进一步结合湖北的实际情况,适应加入WTO形势,本着“同等待遇、效率优先”的原则
,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政策。依据今年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国家计委《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结合
湖北改善环境,发展民营经济,把《湖北省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到实处,尽快制订民间投资产业指导和具体操作
办法,定期发布投资和产业发展信息,进行投资引导。如计划部门向社会公布“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建议和项目计划”。定期对
全省大的基础设施和经济效益好的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投标,吸引民间投资,采用政府与民间共同投资的做法,推出几个
项目试点。鼓励个人创业、个人投资。引导湖北民间财富乃至沿海地区的民间资金不断转化为民间资本和民间投资,直接投资
于实业,转化为生产力。
2、化对民间投资的规划与引导。要将民间投资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协调发展,使民
间投资与全社会经济中长期发展总体相衔接。在制定产业政策和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中,应适时地发布民间投资指南,为民间投
资提供项目选择,避免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从宏观上进行调控和指导,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3、改善湖北营商环境,提高投资者信心。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启动民间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保证。在
加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全面施行政务公开,改革民间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灼度,建立和完善收
费、征税、执法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民间投资项目由审批制转向核准或备案制。建立投资项目社会中介组织和专家审查、
咨询制度,以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专家审查、咨询意见为决策依据,对民间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民间投
资项目在项目立项、前期可行性考察和研究过程中,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做好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4、探索建立多渠道的融资服务体系。拓宽民间投资的融资渠道,除了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力度外,要用市场化的
思路和手段,借鉴国外及沿海地区的办法,创新金融工具,为分散的民间资本寻找集聚的有效途经。如逐步发展民间投资基金
,发行民间投资企业债券,建立地方区域性资本交易市场,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可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借“壳”等形式
到股票市场直接融资。(付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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