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全国反洗钱工作会议在人民银行的办公大楼里举行。这次会议的一大成果就是建立了一套包括《金融机
构反洗钱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打击洗钱活动的规定和办法。这意味着中国金融系统已经在组织机构和制度措施上日益拉紧反
洗钱工作的大网。
但是,洗钱活动涉及到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恐怖活动、走私、腐败等方方面面,因此,中国央行的各项措施是必
要的,但却是不足的。要真正对洗钱从根本上进行治理,
还需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结合反腐败。最近几年,国内以及某些外派机构官员腐败犯罪后,为逃避打击,往往携巨款潜逃海外。职务犯罪
嫌疑人负案外逃的增多,构成当前经济犯罪和腐败现象的新动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
公款50多亿元在逃。
这些“外逃”给中国侦破案件和追回公款带来巨大的困难。因此,研究如何在打击腐败过程中堵住资金转移渠道和漏
洞非常必要,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渠道就是洗钱。
其实,腐败不仅是洗钱的重要来源,甚至有时还是洗钱犯罪的保护神。因此,不打击腐败,不打断腐败和洗钱之间的
藕断丝连,整治洗钱就得不到有效的控制。
二是结合打击黑社会。随着经济全球化,黑社会也日益走向全球化,这种形势下,跨国犯罪激增。“洗钱”活动的猖
獗就是黑社会犯罪全球化的表现之一。如香港廉政公署去年破获的一个庞大跨境洗黑钱集团,在1996年至去年总共清洗的
500亿港元中,不仅涉及香港本地,以走私暴富的赖昌星亦疑涉及此案。
因此,中国在日益融入世界的过程中,肯定免不了鱼龙混杂,国内外黑社会组织相互勾结,为打击洗钱活动增加了很
大难度。这样,就需要将打击黑社会和打击洗钱在一定程度上结合起来,只有如此,洗钱活动才能得到真正治理。
三是结合整顿经济秩序。有专家认为,在中国,一些腐败分子通过空壳公司使非法收入合法化。具体方式主要有:一
是贪污受贿后,辞职下海办公司,用新身份来解释非法暴富;二是间接通过家属“下海”掩盖黑钱来源;三是创办私人企业、
代理人,通过企业经济往来将黑钱转移到这些企业的账户上,并予以合法化。
其实,这三种方式都是通过皮包公司的形式来合法化所谓的黑钱,但是问题是,设立公司需要通过工商税务等部门才
能注册经营的,也需要工商税务部门对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和稽查。
因此,在反洗钱活动中,为了堵住皮包公司这条黑道,还需要工商税务部门的大力配合,也需要这些部门在整顿市场
经济秩序中多动一些“反洗钱”脑筋。
四是结合国际合作。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逐步开放,世界犯罪分子利用中国经济发展迅速而法律尚不够健全的特点,
肯定会将中国作为他们洗钱的新据点,而洗钱也一直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巨大难题。因此,打击洗钱活动必须加强国际合作
,而这对于中国来讲更是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总之,打击洗钱不仅是银行系统的事情,而且需要牵涉到包括央行、财政、税务、工商、海关、外汇管理、外交、司
法等诸多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打击洗钱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因而也需要多方配合,综合治理。(慧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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