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近日发布公告称,有关部门已原则同意其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目前有关洽谈正在进行中,结果尚不能
最后确定,有关方案也均须呈报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
深发展所公告的“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此前的媒体所报道的“大股东变更、实际控股权转让”相比而言,两者应该说
有质的差别;而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的态度也成为决定二者
差别的一个关键因素。
“大股东变更”及“控股权转让”直接后果是深发展实际上变成外资银行,而且将是国内首家外资控制的可经营人民
币业务的全国性商业银行。而“引进战略投资者”则包含外资参股深发展的可能性,目前外资已参股国内多个商业银行,如上
海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和光大银行等。
众所周知,此前对其他一些上市银行也存在类似外方将要控股的说法。表面上看,这些传言要变成现实的关键因素之
一是银行主管部门对此事所持的态度。然而,实际上深层因素或许还与决策当局的金融改革思路有关。
改革思路:
四大国有银行是金融改革的重点
2002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推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四大银行)综合改革是整个金融改革的
重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是改造成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国际竞
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
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截至2001年底,四家银行资产
总额为13万亿元,如加上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部分共为14.3万亿元,占银行业(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其他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资产总额的74%,其中各项贷款近8.5万亿元,占银行业的72%;四大银行
吸收的存款接近11万亿元,占银行业的77%。
但四大银行在经营中存在着诸多重大隐患,一是资产质量较低,不良贷款率较高,2001年底这一比例为25%,
甚至高于深受坏账困扰的日本的商业银行,而世界前20家大银行平均不良资产比例仅为3.2%。1980年代以来,特别
是1990年代后期,一些国家和地区相继爆发金融危机,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过大成为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是资本金
不足,资本充足率较低于8%。三是机构臃肿,冗员过多,分支机构层次多,决策传导慢,效率低下。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确定了金融开放的时间表,承诺到2006年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这使得国有独资商业
银行的改革任务更加紧迫。如果届时四家银行仍未走出困境,将直接威胁到我国经济金融安全甚至社会稳定,二十年改革成果
有可能毁于一旦。
为此,我国确定以四大银行为金融改革重点,在“十五”期间,努力使不良贷款比例平均每年下降2—3个百分点,
确保2005年底降到15%。
外资入主:
将对四大银行构成巨大冲击
到2002年6月末,四大银行盈利均有所增长,这使得各银行提升了消化历史财务包袱的能力,四大商业银行提取
的呆账准备金和处置的历史财务损失挂账都在100多亿元,不良资产继续呈现稳步下降趋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
行和建设银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下降2.28、2.32、2.28和2.06个百分点。
如果仔细分析一下,就会看出四大银行的人民币资金优势、网点优势及消费贷款增长是其盈利的重要原因。
首先,四大银行凭借资金优势,集中信贷资金投向资金需求量巨大的优质大客户和基础产业。这些项目贷款良好的流
动性和盈利性,使之成为银行重要利润来源。其次,四大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大幅度增加人民币消费信贷,这给各大银行带来
了丰厚的利润。最后,各大银行凭借网点优势,成为多只新基金的托管行和代理销售商,这部分中间业务收入成为其重要的利
润增长点。
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外资银行的进入,一方面有利于市场引导配置资源,降低银行营运成本,在压低国内银行利润
水平的同时提高整个银行业的竞争水平和效率。另一方面,外资银行的进入也会对国内银行形成巨大的挑战,造成国内银行的
收入减少,优质客户流失,迫使国内银行转向高风险客户,从而造成高不良贷款率和较低的利润率,并可能造成一部分金融机
构的破产,尤其是那些与外资银行目标市场相似的国内银行,所遭受的冲击最大。这些不利影响产生的社会成本,如果与外资
银行进入国内市场所带来的福利效应进行对比,并不是在所有的国家都是收益大于损失的。
以深发展、浦发行、民生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商业银行拥有几乎遍布全国各经济发达地区的营业网络,可以从事人民币
存贷款业务等几乎所有四大银行可以从事的业务。外资如果入主这些新型商业银行,借助于这些银行既有的有利条件,再加上
其自身资金、体制、管理、跨国等巨大优势,将迅速发展成为可与四大银行相匹敌的国内大型银行,进而大量抢占四大银行的
市场份额。届时,四大银行的人民币资金优势和网点优势将化为乌有,其基础产业贷款、消费贷款及一些重要的中间业务等重
要盈利来源都会受到严重影响,将形成更高的不良贷款率和更低的利润率,而像农业银行历史包袱沉重、账面才刚开始盈利的
金融机构甚至可能面临破产的威胁。这将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
也正是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我国明确规定了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时间与地域进入次序,对国内银行给予五年保护期
限。
因此,可以说,国内全国性商业银行由外资实际控股的想法得到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能性不大。
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国内商业银行适度引进外国资本,有利于国内商业银行学习外国丰富的经验与先进的技术,
适当增加银行的资本实力,提高整个银行业的竞争水平和效率。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央行最近在一份研究报告中也提出商业银
行要适当引进外资。
因此,目前包括上市银行在内的国内全国性商业银行引进外资的最终结果很可能是吸收外资参股,而非让外资实际控
股,这也可能是深发展引进外资的一个最终结局。(为大通证券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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