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旅游事业管理局是负责密云县旅游行业管理和旅游企业发展的机构,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95年为加快旅游企业发展,成立了北京渔阳旅游集团,集团成立后,先后建成了10家旅游企业。由于旅游局和旅游集团政企不分,职责不清,加上管理不善、机制不活、所属企业依赖于旅游局,企业全部处于亏损状态,负债高达4000多万元,这些债务都要由旅游局来背,实际上由密云县政府背。由于旅游局忙于办企业、集中精力摆脱困境,致使旅游行业管理力度不够,研究全县旅游发展规划不够,使密云的旅游事业一直没有大的发展。这种状况如果不尽快解决,势必影响密云县旅游事业的发展,而解决的办法是使旅游局彻底实现政企分开,对所属企业实行彻底改制。特别是对资产量较大的渔阳商务会馆和旅游出租车队进行转制。通过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不但使企业彻底摆脱了困境,也较好地支持了城市建设。
一、对旅游局彻底实现政企分开
旅游局的主要职能应是加强旅游行业管理,研究制定旅游发展规划,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旅游开发建设。但多年来,旅游局和旅游集团政企不分,集团和下属企业联系也不紧密,职责不清,实际上是旅游局在办企业,这种体制下的企业是不会有好的经济效益的。旅游局处于解决矛盾和债务纠纷状态,没有精力进行行业管理和研究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实际上是被企业拖住了。这样就形成了旅游局该干的没有干好,不该干的也干砸了,这种被动局面必须扭转。针对这种状况,县委、县政府对旅游局及所属企业实行了彻底改革。一是按市机构改革要求,将旅游局由事业单位转成行政单位,对干部按公务员制度管理,旅游局只代表政府承担旅游行政管理职能,与集团和所办企业实行彻底脱钩,达到政企分开的目的。二是旅游局实现政企分开以后,所有的债权债务由集团承担,使集团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放手开展旅游经营和开发。通过这样的改革分清了职责,明确了任务,理顺了体制,全县旅游业发展开始出现了转机。
二、对旅游集团所属企业实行彻底改制
密云县旅游局成立于1984年,1985年改为旅游事业管理局,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了解决人员及办公经费问题,先后组建了7家企业,县政府划拨了3家企业,共有企业10家。1995年,县政府批准成立北京渔阳旅游集团,与旅游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所有企业归集团管理。截止到2000年11月底,资产总额4106万元,负债总额4484万元,所有者权益-378万元。有正式员工(含长期合同制工人)161人,其中企业中有21名事业编制人员,分布在会馆1人,车队3人,白龙潭风景区17人。另有离退休人员7人。
根据县委、县政府加快企业转制的指示精神,旅游局本着"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和"盘活企业资产,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局属企业的转制工作。现在转制工作基本完成。
(一)基本情况
1、依法破产企业1个
花岗石厂:建于1986年,是一家石材生产、加工、安装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市场活源少、经营不善等原因,经营状况呈逐年下滑之势。截止到2000年5月底,总资产89万元,总负债达249万元,净资产-160万元。企业有职工8人。针对其严重资不抵债的状况,于2000年5月向法院申请破产。职工已安排到其他企业。
2、出让、转让企业8个
(1)四通建筑公司:建于1985年,是一家4级建筑企业。截止到2000年5月底,资产总额125万元,负债总额195万元,净资产为-70万元,职工13人。鉴于该企业负债较重、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实际情况,2000年6月初,采取由原经营者承担所有债权、债务的方式,将其转让给原经营者,变为私营企业,职工安排到其他企业。
(2)山林民俗度假村:始建于1994年,为政府划拨企业。按照县政府[2001]28号文件精神,将山林民俗村整建制划转给恒居公司。2001年3月12日,旅游集团与恒居公司进行了正式交接。交接时,资产总额804万元,负债1225万元,净资产为-421万元。3名职工由恒居公司接收安置。
(3)白龙潭风景区:建于1985年,为政府划拨企业。由于景区内的林场、古迹、水库等旅游资源的所有权不属于景区所有,景区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管理。截止到2001年3月9日,资产总额701万元,负债总额1306万元,净资产-605万元。按照县政府第43次县长办公会精神,白龙潭风景区整建制划转给其所在地太师屯镇政府,景区工作人员(39名正式职工)由太师屯镇接收安置。2001年3月9日,旅游集团与太师屯镇政府进行了正式交接。针对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依据《破产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旅游集团和太师屯镇政府一起,对白龙潭风景区开发公司依法实施破产。随后,企业由太师屯镇通过引资招商,盘活了企业,引来了投资者,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4)云蒙峡风景区:位于石城乡水堡子村,其所占地属该村。1991年,由旅游局和石城乡联合开发。由于当地采石情况比较严重,影响了景区的旅游环境,致使游客望而止步。截止到2001年3月20日,资产26万元,负债31万元,净资产-5万元。根据县政府第43次县长办公会精神,将云蒙峡风景区的债权、债务转让给水堡子村村民吴秀敬,变为私营企业。该企业没有正式职工。
(5)北京渔阳商务会馆:建于1993年,1995年正式开业,为政府划拨企业,是一家集住宿、餐饮、娱乐为一体的二星级涉外宾馆。有正式职工71人,临时工60人左右。会馆开业后,对密云县的旅游事业有较大促进。特别是在一段时间内,对我县招商引资起到了较大的支持作用。6年来共缴税130万元,缴管理费139万元,安排了100多人就业。但由于初建时资金主要是借债,加之国有企业的弊病,致使企业经营运转越来越困难,截止到2001年10月25日,企业资产总额1638万元,负债1693万元,从帐面看已资不抵债。
经县政府第82次县长办公会决定,将渔阳商务会馆以承债的方式转让给北京中加实业有限公司。10月18日,正式签订了转让合同,100万元补偿金已上交县财政。渔阳会馆71名正式员工由中加公司全部接收。
(6)出租车队:建立于1985年。拥有夏利型出租车38辆,大客车牌照2个,正式职工16人。车队自成立以来,在国家未出资的情况下,完全由企业自己运作,共缴纳税费100多万元,安排50多人就业。
截止到2001年10月25日,企业实有资产(不含无形资产)总额321万元,负债451万元,净资产-130万元。经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出租车队整体转让给车队正式职工,由其组建股份制公司,转让费550万元。11月23日,正式签订了转让协议,新组建的公司除承担车队的全部负债451万元外,剩余99万元已上交县财政。
(7)中实公司和乡情旅行社
中实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从事旅游纪念品开发的企业,后又注册了书刊发行、广告制作等营业执照。乡情旅行社成立于1995年。截止到2001年11月25日,中实公司和乡情旅行社两家企业资产总额为56万元,负债为109万元,净资产-53万元。有正式职工13人。根据县政府的指示精神,拟将两家企业一并转让,由受让方出资40万元并承担全部债权债务,两家企业所在地的土地和地上物也转让给受让方,现正在运作之中。
3、渔阳山水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由旅游局与北京市旅游公司共同出资于1999年成立,注册资金为412.5万元。渔阳旅游集团所出资本200万元,是由北京市旅游公司委托中行贷款。将渔阳旅游集团所占股份转让给北京市旅游公司,由旅游公司经营。
(二)企业转制带来的好处
1、通过转制,旅游局实现了实质上的政企分开,可以集中精力进行行业管理、规划开发、旅游促销与旅游培训等工作。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市场中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经营决策,实现企业的目标。
2、企业转制使企业的经营机制发生了变化,大大增进了企业的发展积极性。转制后,中加公司在渔阳会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改善企业经营发展条件,以便尽快投入经营,以一个崭新的面貌迎接八方来客。白龙潭划转给太师屯镇后,已被纳入该镇重点旅游开发项目,人民日报社华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在白龙潭投资上千万元进行开发经营。四通建筑公司还清债务,积极承揽工程,增加了税收,安排了劳动力就业。
3、通过转制,甩掉了包袱。政府和国营企业负债减轻,累计减掉企业负债4300万元。
4、盘活了闲置资产4050万元,带来直接增量资金199万元(其中会馆增量100万元,车队增量99万元),同时也带来了间接建设资金。
5、为密云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渔阳会馆转制后,为了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并拉动周边整体开发,中加公司请北京专业人士制定渔阳商务会馆的整体发展规划,2002-2003年计划投资1.2亿元,将渔阳商务会馆建成集康体休闲、旅游度假、商务会议、餐饮娱乐为一体的三星级宾馆。目前,中加公司已实际投资200多万元,对商务会馆的客房、餐厅、院落、道路等进行了改造。近日,将开始清偿拖欠的债务,使企业步入良性运行的轨道。
车队转制后,新企业正积极采取各种形式,打通各种渠道,力求发展,争取在三年内增加到200辆出租车,使车队成为我县经济的一个增长点。
云蒙峡转给个人经营后,将会大大改善景区的经营环境,提高景区经济效益,同时带动周边民俗旅游发展,促进山区农民致富。
密云县旅游企业通过转制,彻底实现了政企分开,摆脱了企业的经营困境,通过开发建设,筹集了资金,改善了城市面貌,达到了以转制带盘活,以盘活促城建的目的。
摘自王洪钟《经营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