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在经营城市战略实施中,把拍卖县城内闲置和不符合规划的办公设施作为重点,有效地筹集了城市建设资金,推动了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据统计,2001年密云县按照经营城市观念共拍卖盘活闲置资产27项,资产总额30586.5万元,其中:办公设施12项、28000平方米、5610万元,公用设施8项、6000平方米、8039万元,旅游基础设施4项、9400万元,房地产2项、7249.5万元,其他1项、288万元。全部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建起了县委大楼,装修了政府大楼,对机关大院进行了改造
县委大院改造工程共拆除旧楼13500平方米。院内硬化铺设石条9000平方米,绿化2000平方米;对县政府办公楼、原人大办公楼、档案局办公楼进行外墙面装修及坡屋顶改造8000平方米。新建了县委办公楼、机关综合楼、会议中心等,建筑面积24297平方米,以上各项总投资6500万元。县机关大院改造后,县政府将统计、规划等政府职能部门迁入院内实行集中办公,促进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便于统一管理,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县委、县政府大楼也成为密云县标志性建筑。
二、搬迁看守所,提高了档次和管理水平
原密云县看守所位于县委、县政府后院,双方办公相互影响,极为不便。几届县委、县政府都想将其搬迁,但受经济等因素影响一直未能动工。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通过经营城市,获得建设资金,拆除了这座始建于70年代、占地12亩、建筑面积4550.6平方米的原县看守所。在规划区内划拨40亩土地,建起了高标准监舍等配套用房8359.55平方米,其中看守所面积5144.79平方米、拘留所399.99平方米、预审887.95平方米、武警用房955.85平方米、附属用房717.53平方米、接待用房155.53平方米。
新看守所建成,重点解决了人犯热水洗澡问题,新增了监控设备、排风设备、闭路电视,实现了行政拘留与看守所分离,不仅改善了办公和监舍条件,而且大大提高了监管水平,使我县看守所由原来的三级晋升为二级标准。
此外,通过经营城市,还新建了交通局、法院、公安局、旅游局、财政局、技术监督局、老干部局等一批机关办公场所,加快了城市建设,改善了办公条件。
三、培育了经济增长点
在推动城市建设的同时,经营城市还为县域经济发展培育了新的增长点。如金飞公司以900万元价格购买了交通局院后,又投资2.8亿元,按照五星级标准投资兴建了田园度假村,形成我县旅游业龙头企业,提高了我县旅游业档次。据统计,在去年的经营拍卖中,购买方不仅盘活了相关资产,同时又投入增量资金127700万元,现已有38360万元到位投入到城市建设。通过经营城市,实现可利用资金164286.5万元,年内已有54361万元得到有效利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城市化进程。
四、以经营为纽带,打造城市新景观
城市闲置的土地、厂房、办公楼及公用设施的拍卖,一方面原资产单位将拍卖所得用于新的建筑物,形成新的景观,另一方面受让方对所购建筑物进行更新改造,这样就形成了城市建设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了经济发展后劲,从而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如:我县以500万元价格拍卖公安局办公楼后,县政府给予补贴1200万元支持公安局新建了3500平方米的功能齐全的新办公楼。而在原办公场地,购买方又出资4000万元新建了云水大厦。通过一个办公楼的拍卖,带动了1亿多元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像这样的滚动式开发,我县还有民政局办公楼、规划局办公楼、农委办公楼、林业局办公楼、檀州宾馆等办公及公用设施进行了拍卖盘活,有效地加速了城市建设步伐,建设了一批标志性建筑。
经营城市是一种全新的观念,也是一种加快城市建设的有效途径。一年来,密云县通过经营城市,没有花财政一分钱,全年城市建设投入100亿元,除续建工程外实际投入城市建设资金达73.5亿元,使密云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骄人成绩。因此,拍卖卖出了新城市,拍卖卖出了生产力。
摘自王洪钟《经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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