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几个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公告,颇值得关注。先是威孚高科宣布,撤消发行A股可转债申请,采取申请国债项
目或者普通公司债方式融资,投向原定项目;其后隆源双登披露,其核心子公司江苏隆源双登电源有限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签
署1250万美元的长期贷款协议;草原兴发则公告,拟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16亿元(8年期),用于“草原兴发肉羊
产业化及生态建设项目”。
上述几家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与以往相比有几个明显的特点:首先,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有部分上市公司采用普
通公司债实现再融资之后,数年之后首次又有上市公司表示拟采用债券方式募集资金;其次,开始有上市公司表示,拟用长期
贷款的方式,进行大型项目的建设(以往上市公司对银行贷款资金,大部分用于流动资金、出口信贷等);第三,融资金额都
较大。
虽然迄今为止,近年来拟利用纯粹的非股权融资方式(尤其是普通公司债方式)进行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的案例还不多
见,但上述几个案例的出现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还是具有积极意义,它表明,上市公司过去那种再融资渠道只盯住配股、增发、
可转债三种股权融资(可转债具有股权性)的历史终于初现结束的征兆,而一个再融资多元化的时代,开始露出了一丝苗头。
事实上,一项成功的投融资,不但与融资的来源渠道性质有关,而且还必须考虑融资的周期、成本,以及融资后的资
本结构、负债结构、偿还周期、分红付息等多种因素。仅以融资周期为例,增发、配股、可转债等股权融资方式的周期,少则
一两年,多则三四年,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环境条件下,很难有等了三五年时间还是好项目的项目。以草原兴发为例,其投
资的“草原兴发肉羊产业化及生态建设项目”,早投产一天,就会早收益一天,其采用银行贷款方式,不但成本低,而且周期
无疑会比其他融资方式短得多了。
上市公司再融资渠道呈现多元化的现象,的确值得积极关注。不过,分析显示,这种现象不会成为一种普遍的趋势。
有专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应的制度纠偏措施,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采用非股权融资方式进行资金募集,这对改善
我国资本市场融资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李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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