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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特派办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提出要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09月10日 08:2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今年年底以前,浙江43家上市公司将要拿出一份股权激励机制的初稿,到明年年度公司股东大会时通过,这是杭州 特派办在日前召开的2002年度第二次浙江上市公司董秘例会上提出的。

  杭州特派办主任王宝桐对辖区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提出了七项明确要求:一、在董事会领导下设立薪酬考核委员 会,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二、在股权激励方案聘请有资质的律
师进行把关;三、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四、这个方案将不包 括监事、独立董事,以示公正性、独立性;五、独立董事要发表独立意见;六、方案董事会通过后要限期报备特派办;七、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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