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程凯
民营资本BOT
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肖家河污水处理厂,技术人员正忙着清水试车。此时离10月1日正式进水投产不到一个月。这个投资6000万的项目占地27000平方米,日处理污水4万吨,净化
后的水将全部回用于圆明园、颐和园和科技园区的绿化和景观用水。
这是民营企业桑德集团以BOT项目投融资方式独资杀入城市环保产业的第一个项目,也将是北京第一个用BOT方式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
民间资本以BOT进入基础设施建设不仅限于环保领域,还包括能源设施、交通设施和通讯设施。
据建设部城建司消息,“十五”期间,全国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约需要投资1万亿元,政府投资约占2000至3000亿元,还有7000至8000亿元需要通过贷款、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等方式解决。
通过实行特许权招标、选择项目法人的BOT方式吸引民营资本投向基础设施建设,近年引起了各级政府和学界的关注。
去年12月国家计委发布《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外商可以投资的领域民间投资也可以投,民间资本以BOT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地位问题被解决。
清华大学于安教授等多位法学界专家近期呼吁:尽快出台政策,修订有关法规,鼓励国内私人资本以BOT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接受记者采访时,于教授表示:“现在谈民间资本大规模以BOT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时机已经成熟,而且需要探讨的只是技术性的问题了。”
实际状况是,民营资本以BOT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在我国大多限于环保领域,如城市污水与垃圾处理;交通设施有所涉及,如道路建设、桥梁建设;但在能源、通讯领域还未有突破性进展。
赢利难题?
民营资本以BOT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首要问题是赢利。
BOT污水处理厂两年之内成了民间资本的“香饽饽”,是因为城市污水处理开始逐步收费了。
作为市场开发者,桑德集团抢占市场的速度很快。2000年启动北京肖家河、通州区两个大型市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2001年6月,又与湘潭、荆州、九江、上海、大连、江阴、格尔木等十多个城市在北京同时签约,以BOT模式承建这些地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
但是桑德到现在为止,正式开始建设的项目不过5家。
桑德总裁文一波向记者解释:“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在全国是刚开始启动。各地有不收费的,准备收费的,正在收费的,还有收费状况不良的。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是我们BOT过程中‘O’即运营时的赢利模式。如果我们认为收费问题没解决好,无法获利,我们就不会投资建设。”
桑德协议的项目有十几个,很多是当地政府许诺即将解决污水处理费征收问题。文一波表示,如果那个项目很大,很有吸引力,桑德就会先签下协议。
但是,这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回收周期长,如果一开始赢利基础就不牢,很难继续,不如不启动。
当然还有别的模式,例如BT,即建设-移交。桑德在无锡的一个项目就是以BT的方式建设的。桑德先投资建设,三年后政府还本收回,桑德靠建设费赢利。
赢利是个难题,用文一波的话:现在有钱没钱的都来BOT建污水处理厂,以为有钱赚,哪有这么容易。
据了解,我国首例以民营经济为主投资2.5亿元,运用BOT方式建成的泉州刺桐大桥,现资产价值已达11亿元。但在大桥收费、配套设施经营权等方面受到来自国家交通部等部门的种种限制,在刺桐大桥之后,民营企业联合投资的名流公司没有再获得后续投资项目。
如果民营投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无法找到利润空间,基础建设将很难吸纳民间资本。
BOT核心:
政府与项目公司的关系
于安教授向记者强调:BOT的核心问题,是政府与项目公司关系的问题。
国家对建设项目的融资不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项目公司竞标成功,获得许可证后自己解决融资建设问题。于教授的解释是,BOT解决的不是如何融资的问题,而是解决谁去融资的问题。
据国家计委人士介绍,创新民营经济进入基础设施的融资方式,各地都有探索,如“政府主导,市场运做”、“建立产业投资基金”、“特许经营权质押贷款”、“项目资产证券化”等。
对项目公司而言,“可不是BOT协议一签,就自然可以搞到钱了”。文一波认为企业融资与BOT无关,“是否能融资成功,在于一个民营企业的操作能力,更重要的是企业信用。一切要靠综合实力说话。”
桑德做BOT有三种融资方式:项目融资、银行贷款、成立战略投资公司。文一波表示,“桑德的境内外长期战略伙伴很多,我们和四五十家上市公司有合作,他们的资金能在我们的项目上获利。”
在桑德看来,BOT环节中最困难的,不是政策、资金,而是项目背景和特许协议的签署。协议签得好不好,安不安全,将直接影响到项目能否成功建设,投资人能否获得预期利润回报。
做好与政府的合同并不容易,现在还没有专门针对BOT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民企项目公司要在现有的框架内去保护自己的权益。桑德认为这对一个公司在商务、法律、财务、融资能力方面要求很高。
BOT对政府而言,更多的应该是投资体制与政策环境建设问题,包括进入政策、资金融通、服务政策、权益保障等多方面。桑德集团现在遇到的BOT市场无序竞争问题就涉及到政府的准入政策。
“短短一年时间内,不管技术实力、融资能力如何,有点关系的人就跟进抢市场,很多地方政府的态度一下子变了”。1999年桑德做BOT项目,很多城市可以做,对方很有诚意。现在有些地方想尽办法要把你的钱套来,然后自己干。大城市和省会城市越难推进,相反,中小城市要好谈得多。但往往规模太小了,投资人又不感兴趣。
“原因在于无论个人还是有些政府部门,都以为做BOT的环保项目一定能赚钱,你来赚不如我来赚”。文一波称:民企是挣钱了,不挣钱我们不会做。但是,我们挣的钱是替政府省的钱。政府做基础设施,成本往往过高,因为有学习成本、决策成本等等。换一个有技术有经验的专业公司,政府2个亿的建设也许只花1个亿,政府一年5000万的运营成本也许只要3000万。
现在有的地方上BOT项目,由于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往往是政府行为和法律法规掺在一起,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则,这让很多民企十分头疼:不规范的地方他们宁可不做,但是不做又确实丢掉了很大一个市场。
要解决这个问题,有关专家的意见是:政府要制定一个严格的项目进入标准,把不合格者挡在门外;并且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来实施项目竞标,选取在技术实力、融资能力以及价格标准最优的公司来承担BOT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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