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猴王(000535)今日公告称,国家股转让获得财政部批复同意。由此,在经历了为期一年的等待之后,上
海国策将成为公司名符其实的第一大股东。
公告称,2002年9月3日国家财政部下发了《关于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宜昌市
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ST猴王2400万股国家股转让给上海国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国家股转让后,ST猴王总股
本仍为30272.3222万股,其中上海国策
持有4434.9924万股,占总股本的14.65%,股份性质为法人
股;每股转让价格应根据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等因素合理确定,但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值。
公司表示,根据此批文,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权过户相关手续。待股权过户完成后,夷
陵国资与上海国策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即自动失效。
有关资料显示,夷陵国资与上海国策于2001年8月3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原由夷陵国资所持有的S
T猴王国家股2400万股(占总股本的7.93%)全部转让给上海国策持有,转让价格为0.10元/股。同年11月,
上述转让获得湖北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在此期间,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建设银行三峡
分行、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也曾分别与上海国策签定《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各自持有的ST猴王法人股,以每股0.1元的价
格,转让给上海国策。拟转让股权合计2122.7678万股,占ST猴王总股本的7.01%。
今年4月29日,上海国策又在公开拍卖中竞买获得猴王集团持有的ST猴王2034.9924万股国有股,竞买
确认价格为0.1元/股,拍卖成交款为人民币203.4992万元。7月29日,该部分股权已正式过户,上海国策因而
实实在在地持有ST猴王6.72%的股份,进入大股东名单并排位第二。
2002年8月1日,夷陵国资与上海国策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约定将夷陵国资持有的ST猴王国家股2400
万股,包括夷陵国资基于该股权而享有或承担的一切权利和义务,托管给上海国策,托管期限为两年,自2002年8月1日
至2004年7月31日止。托管期内托管之股权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包括损失),归上海国策所有,除此之外,无其他托管
费用。托管期内,如财政部批准了双方于2001年8月31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待股权过户完成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
上海国策法定代表人为杜海燕,公司主要股东为江苏跃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杜海燕持有江苏跃
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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