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安明静发自北京
8月27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没有明确提到期货基金。但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期货基金作为中国期货业协会的重要课题,去年曾分配给深圳金牛、浙江永安、中期等期货公司进行研究。
投资基金立法工作小组负责人王连洲2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期货的性质是金融衍生产品,以后成立的期货基金应该受到《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相关期货交易法的规范。”
但王连洲同时表示,期货基金和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同样属于基金的一个具体品种,《证券投资基金法》作为基本法,不会对其作具体的规定。
此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朱少平也曾就这一问题发表看法,认为期货的本质是一种证券,因此期货基金应该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涵盖范围。但由于意见不统一,期货基金是否被包括还需要讨论。
中国证监会期货部一位负责人28日告诉记者,期货基金的成立需要等待《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有关条款的修改。
据悉,1999年由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能从事期货交易,期货经纪公司也不能从事自营业务。这些规定都严重制约了期货市场资金的来源,也成为期货基金成立的直接障碍。
中国证监会期货部一位负责法律事务的官员表示,监管部门正在和有关方面积极推动条例的修改。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为期货基金的成立预留了很大的空间。
去年,中国证监会曾给各期货公司下发了《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在意见稿中,成立期货基金、代客理财、自营成为综合类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但由于不能突破条例的限定,最终出台的新办法没有明确上述规定。
中期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夏海认为,由于期货交易的收益较高,风险性也相应很大,要求交易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因此更适合专家理财。如果引入期货基金,可以起到稳定期货市场的作用,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国际金融报》(2002年08月29日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