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5日(记者常晓华 李柯勇)
美国著名魔术师大卫·科波菲尔去年第一次到广州演出时,曾因纳税问题发生过一场小风波:在演出前一天,他要求主办者为他提供足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代扣代缴方却打算到演出后才缴税。大卫得知后,态度强硬地表示如果这样,他拒绝演出。
“‘不见完税证明不演出。’大卫在北京演出时也提出了这样的条件。”北京保利文化公司演出部“大卫”项目的负责人王恩强说:“在演出合约里,包括对纳税的时间,他都提出了非常严格的条件。”
魔术师的做法,与他高超的演技一样,令人钦佩。而相比之下,当前我国的一些明星大腕、高收入者的纳税意识就显得十分淡漠。
业内专家指出,有些人法律意识很差,认为纳税是对社会做了贡献,而偷税、逃税只是思想水平不高。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仅仅提倡“纳税光荣,偷税可耻”还是远远不够的。人们必须明确地认识到,“依法纳税是义务,偷税漏税属违法”。偷税不仅仅是可耻的,更为法律所不容。
在经济发达国家,纳税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基本常识之一。在我国,真正做到让人们做到依法纳税、诚信纳税,还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而良好的纳税意识不是天生的,是经过严格的管理后形成的社会风范。
专家认为,要从物质和精神上对逃税者进行威慑。不少西方国家的税法对逃税者施以重罚,尤其对于偷逃个税的行为,有可能罚得偷逃税者倾家荡产,名誉扫地,使其不敢再以身试法。大卫“不见完税凭证不演出”的做法,另外一个原因在于偷税对他来说,要付出的代价太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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