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记者李柯勇 常晓华)影星刘晓庆涉嫌偷税漏税被捕,一时间使富人纳税问题成为舆论焦点。
其实,个人所得税早在去年就已被税务部门列入重点整治项目。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重点对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电信和石化行业、高新技术企业、足球俱乐部、航空公司、房地产企业、个体工商大户、个人独
资和合伙企业、演艺人员、从事广告演出的名人等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并且明确表示:“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罚款率,并切实加强司法移送处理工作,震慑违法犯罪,引导纳税遵从。”今年春,金人庆又向媒体表示,全国税务系统今年将加大办案力度,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案要案。
近年来,高收入者严重的偷税漏税现象,逐渐浮出水面。尽管每年将近1000亿元的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的第四大税种,但其仅占年度税收总额的6.6%,比例仍然偏低。
联想到不久前频频遭受舆论声讨的《亚洲华尔街日报》“中国十大富豪”、“福布斯排行榜中国富豪”基本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现象,人们不难看出,高收入者的偷税漏税行为,在中国已经为人所不齿。对于一个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传统的国度来说,这种高收入者必须依法承担纳税义务的社会意识的逐步形成,无疑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进步。
据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税务总局着重采取了以下措施:全面清理和纠正各地越权作出的各种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摸清高收入者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专门档案,实行重点监控管理;进一步加大对高收入者的执法和征管力度;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从重从快打击其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申报收入制度,推进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编码制度的建立;强化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从近一年来税务部门及公安部门的工作情况看,刘晓庆税案的查处,不仅是我国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执法的征兆,它也是国家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结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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