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西安讯记者刘晓辰报道为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陕西省将严格清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行为,主要有三个方面。
1.市县区制定的罚款一律取消凡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计委和省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明文
规定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明文规定的涉及机动车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不
符合国家法律法律、国务
院明文规定的涉及机动车辆的政府性集资项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罚款项目以及各种摊派
项目,一律取消。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能合并的合并,能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各市、县、区出台的各种向机动车辆收取的
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项目以及各种摊派,一律取消。今后,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之外,任何部门
和单位均不得再出台新的向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和政府性基金项目。2.过路费过桥费不能无限期收凡属
下列情况之一,在公路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上设置的所有收费站(点),一律取消,并限期拆除收费设施;未经省政府批
准或虽经批准但擅自变更位置的;不属于利用国内外贷款或集资建设的;已经还完贷款和集资款,或经营期已满的;将未利用
国内外贷款或集资建设的公路、桥梁、隧道与收费公路、收费桥梁等捆绑,违章增设的;虽属于贷款或集资建设但尚未建设即
先收费的;不符合国家关于收费公路或收费公路收费站设置规定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收费站。3.所有合理收费将向社会公
布昨天,省减负办已召开了由各市、县、区及省级各有关厅局参加的相关会议,要求他们对本地区、本系统涉及在机动辆上的
各类收费和罚款进行认真登记。清理审定后,凡需要保留的,将向社会公布,否则将按乱收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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