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 海螺水泥(600585)今日公告,公司日前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在原告中国新型 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与海螺水泥及海螺集团债权转股权一案审理中,中新公司于6月6日向该院申请撤回对海螺水泥的起诉 ,并获得该院同日作出的准许裁定。
此外,在安徽省高院主持调解下,海螺集团与中新公司达成协议,并具有法律效力。该院确认,经由国家计委、财政 部批复的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后,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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