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连续三年亏损已经暂停交易的ST幸福目前面临转机,长久以来严重困扰公司发展的巨额担保问题有望得以
解决。ST幸福日前公告称,湖北省高院对该公司与农业银行潜江市支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ST幸福
及其所属电子公司、铝材厂不承担幸福集团对潜江农行借款的担保责任。
湖北省高院在判决书中认为,潜江农行与ST幸福及其所属企业在1997年12月16日签订四
份《最高额抵押担
保借款合同》时,所涉及1.75亿元借款已经发放,潜江农行对幸福集团的债权早已形成。潜江农行的债权既不是将来发生
的债权,也不是不特定债权,因此不具备最高额抵押所必须具备的法律要件。因此,最高额抵押合同不发生效力,ST幸福及
其所属电力公司、铝材厂不承担担保责任。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该担保案是困扰ST幸福重组的痼疾。正是由于该案一直悬而未决,ST幸福目前的大股东-
-----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入主ST幸福近两年以来,迟迟未能下重组的决心。这也成为ST幸福连续三年亏损的
重要原因之一。此次一审胜诉,使该公司的前景呈现亮色。如果该案最终胜诉,则将彻底甩掉ST幸福目前发展中的最大障碍
。
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一审胜诉令人鼓舞,但由于还不是终审判决,因此,还不能对该事件的前景下定论。
对于潜江农行是否继续上诉的情况,公司还未获悉。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的进展情况,积极作好各种准备,全力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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