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5-292:56:51【记者杨金瑞28日北京报道】
昨天,外经贸部公布了2001年中国出口额最大的200家企业和进出口额最大的500家企业名单。
本月21日,媒体报道了海关总署根据2001年进出口统计排出的当年我国出口额位居前200名的企业。记者发现,在出
口额前200家企业排名一项上,来自两家部委的统计结果大不一样。海关总署的排名中,名列第一的是东莞市对外加工装配
服务公司,出口额
为618233万美元,而在外经贸部公布的排名中,名列第一的是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口额213
880万美元,且东方国际集团没在海关总署所列的排名之中。同时,出口额为203178万美元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
有限公司在海关总署的排名中位居第四,而在外经贸部所作的排名中位居第二。从两部委所列的排名对比中可以看出,两家的
差别不仅体现在排名顺序上,而且,入选企业也不同,也就是说,一部委所列的企业,另一部委甚至没有此企业的排名。其中
是什么原因呢?记者为此咨询了外经贸部统计处的相关负责人员。他认为,外经贸部所做出口企业排名是经国务院批准的,从
1990年开始进行,每年做一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与地方外经贸委、企业进行了两上两下数据的反复核准,在统计的时
候也非常严谨,这个排名是比较权威和准确的。他同时表示,据他所知,其他部门所作的此类排名可能是自己做的一种非正式
的排名,应当不能对外公布。关于两部委排名的不同,他透露,可能是具体的操作方法不一样导致的。他说,海关总署的排名
可能是根据出口数额直接进行的,而外经贸部在对大型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排名时,不作重复排名,这应当是两个排名
差别的最主要的原因。按照他的说法,海关总署的排名没有根据一些标准进行筛选,那么,在外经贸部所作排名的企业理应在
海关总署所列企业当中,但外经贸部排名的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却不在海关总署的排名
当中。对此,他表示,两家的数据来源应当一样,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由于没有进行对比和核对,实在说不清楚。外经贸部
官方网站公布的消息称,外经贸部为了维护排名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激励企业以诚为本,守法经营,此次200家和
500家企业排名对于在本年度内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受到处罚的企业予以剔除,同时对大型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不作重复排名,从而保证了这项排名的客观性。海关总署统计处的一位官员表示,海关总署的排名是根据在海关登记的企业的
进出口额进行的排序,只要在海关有单独的备案号,登记时就认为是独立的企业。在回答记者两部委排名的差别的原因时,她
表示,也许正如外经贸部官员的解释,因为据她所知,海关总署在进行统计时应该没有考虑其它因素对企业进行筛选。但同时
她也质疑,在出口200强企业内,涉及母公司和子公司并不多,但排名差别很大,并且不仅是母子公司的差别。她表示,对
此问题,她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和查实,由于海关总署统计处具体负责此项统计的人员没在,根本的原因也解释不了。
记者试图通过贸易研究机构释疑此事,相关专家表示由于没有进行对比和研究,很难说出原因。(29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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