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同志:
我曾买了ST沈新开(600167)股票,该公司在其200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01年度每股净资产为1
.91元,净利润为2,196,324.83元。但自该公司4月10日公布年报后,至今其ST帽子也没摘掉,不知是什
么原因?
江西古先生
古先生:
ST股票是指由于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导致投资者难于判断公司前景、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交
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ST公司如果要求申请撤消特别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正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高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高于股票面值;
(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高于注册资本;
(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的,没有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6)主营业务正常运营;
(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
上市公司最近年度的财务状况如果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以自公司年度报告发布后,同时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撤消特别处
理。
从ST沈新开发布的2001年年度报告中可以看出,ST沈新开最近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符合撤消特别处理的各项
要求,该公司现在完全可以提出"摘帽"申请。
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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