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管办对辖内证券营业部2001年度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分类考核并划分了监管类别
日前,广州证管办对辖内证券营业部2001年度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分类考核并划分了监管类别。其中被分为B-
-D类的8家证券营业部成为广州证管办本年度重点关注的监管对象。
据悉,这是广州证管办于2001年3月印发《证券营业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后,首次确定证券营业部的年度监管
类别。在《分类监管办法》中,广州证管办设计了涵盖内控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业务操作规范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性、信
息系统管理规范性、客户服务质量、营业场所安全性等6个方面共60个分类考核指标(全部为扣分项目),对证券营业部规
范运作水平进行量化考核,并按累计扣分情况将机构划分为四种监管类别,即A类(常规性监管)、B类(关注性监管)、C
类(重点监管)、D类(强制性监管)。
在实施分类监管的过程中,广州证管办着力抓好三个引导:一是引导证券营业部增强规范运作的自觉性;二是引导证
券公司发挥内部监督作用;三是引导证券公司和证券营业部建立诚信观念。
分类监管办法是广州证管办针对辖内证券经营机构数量多、分布范围广,而监管力量配备相对不足的情况,为提高监
管工作效率、促进机构规范运作而推出的改进监管工作方式的一项探索。为使该办法切实可行,广州证管办在推出该办法之前
曾经过半年多的认真细致的调研活动,形成初稿后又曾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征求意见稿等多种形式反复征求证券经营机构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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