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陈伟 王颖
标准仓单交割是目前我国商品期货交割的主要方式,仓单作为代表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实货凭证,被赋予了高度的规范性要求,即所代表的商品必须达到规定的内在质量和数量,必须满足相应的外在包装要求。如果交割领域中的仓单未达到上述各项要求,就成为虚假的资产凭证,成为期货市场中的虚假仓单,给以信用制度为生存基础的整个市场带来严
重危害。中国期货市场诞生后因虚假仓单而引发的几次重大风险事件即是佐证。长期以来,如何对仓单进行规范化管理一直深受期货界瞩目,成为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大连商品交易所通过多年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在交割规则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仓单质量认证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仓单的真实性。大商所仓单质量认证体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为了把好仓单质量关,大商所对期货货物实行复检制度。首先由仓库负责对期货货物进行检验,并以其检验结果作为仓单注册和结算升贴水的依据。同时为了监督仓库检验行为,大商所再次委托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复检,大连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简称质检所)作为国家粮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属机构,是国家认定的粮食检验权威部门,近年来一直承担着大商所的期货复检工作,负责对仓单质量进行二次把关。仓库和质检所都是独立抽样、独立检验,双方的检验结果分别报送大商所,保证了复检的公正性,提高了对货物等级和质量检验的准确性,确保了仓单质量的合格性。
为了实现对入库、检验、复检、复核、确认到注册等仓单生成环节的严格管理,大商所与交割仓库、质检所之间实行了计算机联网。仓库通过系统报送入出库、库存、检验、垛位明细等期货信息,大商所即时将仓库检验合格货物的垛位号转发质检所,质检所接收到复检委托后派人进行抽样和检验,并通过系统将复检结果反馈大商所,大商所再以质检所的复检结果为参照来确认仓库的检验结果,并对复检合格的货物出具《注册仓单申请表》。在上述各流转环节中,通过系统控制能够有效地防止垛位重复,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大商所、交割仓库、质检所三方都要根据系统数据对照垛位进行操作和管理,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实现了对仓单的全程监管,保证了仓单管理的准确性。
为了避免期货垛位重复报验或注册的现象,大商所对期货垛位实行“两封条一标牌”管理,即质检所在复检抽样时对垛位加贴封条,复检合格后大商所再次加贴封条,并对注册成仓单的垛位悬挂期货标牌进行标示。这样就保证了垛位数量与仓单数量的对等和对应,确保了仓单数量的真实性。
为了加强对仓库期货业务的监管,大商所采取了多项监查手段:在货物入出库时,委派富有多年仓储管理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在仓单注册前,对所有垛位进行开垛检查,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拆垛查验;在日常巡检中,对封条和标牌标示的垛位进行重点抽查。通过以上各项严密完善的监查手段,确保了仓单的有效性。
近年来,大商所的市场容量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交割量逐年上升,但以仓单质量认证体系做为制度保障,交割工作始终在平稳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从没出现过重大违规事件和经济纠纷。随着我国期货市场规范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仓单规范被赋予更多的要求,承载起更多的责任。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探索仓单的规范管理,确保期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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