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ST中侨年报公布。由于年报不被会计师所认可,ST中侨自年报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年度报告
予以纠正,如果纠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本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则将暂停上市。
无主营收入的"问题"年报
这张被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年报最"抢眼"的要数主营业务收入为零了。我们在财务报表中只
看到母公司的财务数据,合并数据一栏均为空白,而且利润表中甚至连母公司一栏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以及主营业
务利润也是"0"。就是这样一家连主业也"蒸发"了的公司却取得了净利润1095万元的经营业绩,甩给投资者的只会是
大大的问号。
主营收入为零的源头还要追溯到2001年底公司进行的一桩资产重组。2001年12月28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司将子公司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转让予大股东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
将子公司上海新海房产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2%股权和无锡泰德62%的股权转让给大连柏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出售这三
家从事房地产经营开发业务子公司的股权意味着它们从合并报表中退出,这使公司原有的房地产主业也随之"消失",因此才
出现了主营收入等几项会计科目空白的情况。而这三家经营业务已处于停顿状态的子公司却卖了个好价钱,大连柏兴出手阔绰
,为ST中侨带来了8959万元的投资收益,为实现1095万元的净利润立下汗马功劳。
然而,读一读会计师的"意见"就会发现,这张没有主营的年报显示,在几项资产置换事宜都还留有"尾巴"的情况
下,公司就将它们在报表上"处理"好了,公司急忙将收益纳入怀中的心情昭然若揭。转让给母公司的物业发展于2001年
12月30日收到转让价款1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2002年2月9日完成。公司以上海新海72%的股权与大连柏兴1
13.68亩土地使用权及现金3200万元的交易,2001年12月30日收到3200万元,股权变更已获上海市外资
委批准,但还需报上海市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在手续还没有完成变更登记的情况下ST中侨已经确认了投资收益
8959万元。如果撇开交易手续是否彻底完成的问题,单纯从交易的公允性作一个判断,结果将出乎我们的意料。新海房产
2001年7月31日的净资产为--515.91万元,2001年1--7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为646.90万元亏损
额为1370.28万元,而且其会计报表也被会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就是这样一家公司,ST中侨还获得
了8959万元的转让收益,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这种明显超出公允价格部分的收益不应该计入当期利润而应该计入资本公积
。而在无锡泰德62%股权转让尚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公司在报表中却早已认可了无锡泰德房产62%的股权与大
连柏兴293.57亩的土地使用权置换的交易,无锡泰德已经从合并报表中"抹去"了,跟着"抹去"的是截至2001年
7月31日无锡泰德26241.70万元的净资产以及为2001年1--7月就已达到--587.30万元的亏损额。
报表中存货增加14950万元、资本公积增加12707万元、递延税款增加2242万元对股东权益的增加以及使每股净
资产站到1元之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都归功于大连柏兴慷慨赠予ST中侨的土地,但这些位于大连湾镇土城子村面
积分别为113.68亩、293.57亩、269.75亩的土地虽然已经获得了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的同意,但相关的
登记手续正在进行之中,显然,这些还没有完全过户的土地已经在ST中侨的报表中充当了重要的角色。
为保牌,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2000年,连续亏损两年的成绩单给公司带来的不仅是一顶ST的帽子,身陷泥沼的ST中侨要想依靠自身力量摆
脱困境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寻找买家的行动最终锁定在大连柏兴身上。
2001年11月28日公司公布了董事会公告,提出了出售上述三家子公司股权的资产重组方案,由于中侨实业为
本公司控股股东,而中侨实业已经于2001年6月与原大连柏兴中方合营方签订协议,受让大连柏兴50%出资额,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3.4〗条的规定,大连柏兴构成ST中侨的关联方(潜在关联人),无锡泰德62
%出资额的转让、上海新海72%出资额的转让以及实物资产的赠予均属于关联交易。就在ST中侨为终于抓住救命稻草庆幸
的时候,2001年底财政部一纸《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打破了ST中侨的"算盘",规定自
2001年12月21日起,对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而不再确认为当期利润。
关联交易不能计入利润,精心策划的保牌战不能在最后一刻流产,ST中侨认准了大连柏兴这根独木桥走了下去,上
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不让这桩交易"关联",ST中侨毅然断绝了和大连柏兴的"关系"。2002年1月8日ST中侨公
告称,2001年12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兴南集团大连公司签署了协议书,终止双方关于
兴南集团大连公司向中侨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大连柏兴房地产发展公司50%出资额的协议,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中所涉及的
无锡泰德科教发展有限公司62%出资额的转让、上海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2%出资额的转让,及大连柏兴对本公司的
土地赠予不再属于关联交易。
重组三步走能走多远
按照ST中侨的计划,目前的资产置换只是其重组三步曲中的第一步,在新海房产等三家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剥离
不良资产、注入优质资产的第一阶段重组步骤才刚刚完成;接下来公司还要实施债务重组推进产业转型,将积极争取有关优惠
政策,与有关债权人特别是债权银行达成债务重组的协议,进入重组的第二阶段;最后要实现发展高科技产业、恢复融资功能
的重组第三阶段,采用债务融资吸引战略投资者,合资合作等各种融资手段筹集资金集中投入具有良好回报前景的高科技项目
,树立公司在高科技产业领域内的核心竞争力。三步走的重组战略规划得十分周密,如果能够一一实现,ST中侨的基本面将
得到彻底的改观,但问题是保牌的第一步走得都如此艰难,下面的第二、第三步会顺利完成吗?
从今年第一季度报告看,虽然重组第一步已经把不良资产剥离,但原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已剥离而新的主营业务尚未
形成,形成了"青黄不接"的局面,公司2002年第1季度继续亏损--404万元,公司经营没有丝毫改善。与去年年底
相比,除了仅有的一点去年年底收到的上海新海转让款3200万元的货币资金支付了其他应付款以外,会计科目也基本没有
发生变动,公司经营已经可以说陷入瘫痪状态。
而会计师所指出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除了资产置换收益问题外,公司还有较大的隐性负债,公司共计为其他公
司提供了35096万元贷款担保,大部分是对公司大股东中侨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部分担保事
项已被要求履行连带责任,ST中侨对这些担保没有计提预计负债,潜在地雷不容忽视。虽然大股东中侨实业已承诺在资产重
组的第二、三阶段解决担保和应收债权问题,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中侨实业已是"泥菩萨过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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