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ST兴业(600603)今日公告,公司日前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一份,主要内容为:原告金丰投资诉被 告ST兴业借款纠纷一案,原告于4月28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被告银行存款500万元或查封、扣押被 告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法院裁定如下:立即冻结被告ST兴业银行存款500万元,冻结不足部分,则查封、扣押被告相应价值的财产。
据悉,ST兴业接到裁定书后立即与金丰投资联系,协商解决事宜。
股票短信一问一答,助您运筹帷幄决胜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