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5-108:18:05(新华)(10E4)
据国家药监局提供的信息,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1001个市县开展了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共
确定了27908个药店为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单位,2638家药店被命名为示范药店。其中,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药店超过
1000家的省份有: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甘肃等。药品分类示范
药店超过100
家以上的省份为:河北、内蒙古、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四川、新疆等,初步构筑起了我国流通领域实施
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网络框架。据国家药监局提供的信息,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不断完善”的药品分类管
理工作方针和国家药监局有关文件要求,各地药监部门结合地方实际相继制定了具体的药品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在原有实施药
品分类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各地普遍采取了先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办法,并在达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药店中确
定示范药店,通过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扩大和规范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一是将开展药品
分类管理工作与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换证向企业宣传流通领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企业
在换证工作中自觉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来做;二是把确定药品分类管理的单位与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相结合;三是
将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与审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相结合,规定只有符合药品分类管理标准的新开办企业方可获得批准;四
是与推进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相结合,规定凡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必须达到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深圳、无锡、绵阳市作为试
点城市,在以点带面、积极稳妥扩大流通领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深圳市在试点工作结束时,全市
已有240家药店实施了药品分类管理,占当时全市零售药店总数的29.1%;到2001年年底,全市拥有的1368家
药店已全部实现了药品分类管理。无锡市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药店由试点结束时的80家,发展到现在的450家。绵阳市实
施药品分类管理的覆盖面由试点工作结束时的3区1城3县1市扩大到现在的3区1城6县和10个乡镇,实施药品分类的药
店数由原来的141家增加到205个,并实现了市属所有县级城市至少拥有1个以上实施药品分类管理零售门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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