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8日讯记者张子臣实习生宋靖报道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决定在2000年对甲胺磷等5种高
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再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剧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
登记,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停止受理甲拌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涕灭威、克百
威、灭多威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包括混剂)产品的新增临
时登记申请;已受理的产品,其申请者在3个月内,未补齐有
关资料的,则停止批准登记。通过缓释技术等生产的低毒化剂型,或用于种衣剂,杀线虫剂的,经农业部农药临时登记评审委
员会专题通过,可以受理其临时登记申请。对已经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混剂)产品,将分批分阶段限制其使用作物。
————停止批准含有高毒、剧毒农药产品的分装登记。对已批准分装登记的产品,其农药临时登记证到期不再办理
继续登记。
————自2002年6月1日起,要撤销下列高毒农药(包括混剂)在部分作物上的登记:氧乐果在甘蓝上,甲基
异柳磷在果树上,涕灭威在苹果树上,克百威在柑橘树上,甲拌磷在柑橘树上,特丁硫磷在甘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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