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根据《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5月初各存管银行和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要向证监会报送4月末 各类专户的资金余额。证监会机构部日前就报备工作的相关事宜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存管银行和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应在5月初的5个工作日内上报4月30日各类专户的资金余额。由于五 一休假,故5月份专户数据上报截止日是5月14日。
通知还重申了统一上报时间、上报数据范围等内容。对于不能按要求上报各类专户资金余额的单位,证监会将根据有 关条款对其进行批评、公开批评、警告、限制其业务等处罚,直至取消其存管银行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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