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办事处主任刘京生日前表示,北京保险业今年要建立包括“黑名单”在内的保险综合信用制度,以尽
快实现行业的规范经营。
在刚结束的北京金融工作会上,刘京生介绍,北京这一信用制度将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建立信用等级评价制度。通
过完善整合已有的保险监管信息资料,达到准确分析投保人、保险人、中介人信用等级的目的,为监管者和信息使用者提供综
合的评价服务,以有效 控制信用风险。
其次是建立保险监管信息披露制度。通过恰当的渠道向公众媒体披露部分监管信息,其中包括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
构的经营情况、保险代理资质情况、产品费率和收益情况等关键信息,借以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社会公众的自我防范风险能力
。
第三是建立两级“黑名单”制。一级是针对保险人及代理人的名单制。对保险机构、兼业代理机构、保险机构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员工、代理人员建立监管档案,对其违规事项予以记载并评出信用等,对信用等级低于一定标准的,将记入“黑
名单”;另一级是针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名单制。通过保单信息交换技术,记录其保单状况和信用评价状况,并将信息交换
给其它保险人共享。对于信用等级低于警戒标准的,也将记入“黑名单”。(孙晓胜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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