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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率数据打架背后的失业保障残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8日 09:41  东方早报

  陆志明 

  维持就业稳定是政府当前工作的核心之一,因而真实的失业率数据就成为政府制定执行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但近期政府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公布的失业率数据却出现相当大的差异。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于去年12月发布的《社会蓝皮书》称,中国城镇失业率攀升到了9.4%,已超过了7%的国际警戒线;而今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去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是4.2%。两相比较,前后数据竟相差一倍。

  学术界人士就此指出:相对于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因其数据准确性难以得到保障,政府相关部门应予以废止。

  城镇登记失业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主要依据失业者主动向社会失业保障与民政部门申报,并辅以相关部门统计数据而形成;而城镇调查失业率(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主要是依靠政府劳动就业保障与统计部门进行有组织、有规划的抽样调查来获取。就两种方法本身而言,如果都能达到理论的最佳精确度,那么结果应当是完全一致的。但在现实中,两种方法因其各自展开的现实难度与分析口径差异,最终的统计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如在中国目前这样的失业统计数据环境和失业保障管理体制下,城镇登记失业率能够吸引的登记劳动力来源主要是有失业保险的城镇职工,而广大的非城镇就业劳动力——如城镇农民工与没有失业保障覆盖的城镇劳动力——则缺乏足够的积极性去相关部门登记失业。况且考虑到劳动力对失业的恐惧与心理压力,尽可能避免去相关部门登记失业,是很多失业劳动者的现实选择。因而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城镇登记失业率显然是低于实际失业率的。

  而城镇调查失业率2005年之后已经由劳动与统计部门展开,却一直没有对外公开,此次社科院的报告主要基于其自身展开的调查予以公布。虽然抽样统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尚待验证,但从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和理论上讲,这一数字应比目前政府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更为准确一些。这也是为何众多专家学者一致建议改革现有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制度,转而建立城镇调查失业率制度、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根本原因。

  但不论哪种失业率数据更为准确,政府和社会的首要任务是促进就业稳定,提升公众的幸福感。而造成城镇登记失业率“失真”的根本原因是相关失业保障与再就业培训机制的缺失,尤其是在针对占劳动人口基数较大比例的农民工方面,相关制度更是欠缺。或许有人会说,农民工并不是标准的城镇就业者,但考虑到目前除京沪深等大城市以外的劳动力落户难度不高,且未来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取消户籍限制并推动城市化的进程,农民工实际上就是未来的城镇合格劳动力。

  试想,如果将失业保障有效覆盖到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绝大部分劳动力,一旦这部分劳动力失业就能到相关机构领取失业保障,并接受免费培训与再就业指导,那么广大失业人口将具有充分的动力去这些部门登记,以获得政府有关再就业的相关服务。那么城镇登记失业率将成为能够准确衡量整个社会就业状况的准确数据。并且对于统计部门和研究者来说,在登记失业过程中填写的相应调查表格与统计数据,将是最为宝贵的第一手研究资料。

  而届时,城镇调查失业率,因其总是不能抽取到绝大多数人的样本,问卷制定与调查过程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的弊端将会凸现,因而只能作为个案调查与政府权威统计的一项辅助性统计调查。综合而言,城镇登记失业率并不应取消,而应予以改进,主要是尽快健全社会失业与再就业保障体系,将其覆盖到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最广大劳动者。当然,从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的角度出发,目前可以同步推广城镇失业率调查统计,并将两者进行对比分析。    (作者系金融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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