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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漫:刺激消费方案须标本兼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7日 15:25  新闻晚报

  为抵御经济增速下滑的风险,调控部门祭出了双管齐下之策。据报道,继调控部门出台了包括4万亿元投资在内的诸多方案之后,一份旨在扩大居民收入、全面刺激国内消费的方案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起草。

  据统计,目前国内的消费规模只占GDP35%左右,这一比值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成为中国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瓶颈。从酝酿中的刺激消费具体措施,调高个税起征点、提高工资水平、完善社会保障被视为提振消费信心的重要切口。比照他国的成功经验,这样的思路无疑具有现实合理性。

  日本曾在1960年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7年后实现了国民收入增加一倍,并于1968年成为当时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强国。在减税方面,日本从1961年开始,每年在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企业税上共减税1000亿日元,同时降低利息、扶植公债和公司债的债券市场;在居民收入方面,日本政府引入了“最低工资制”,并提高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而在社保方面,其时日本的养老保险金体系得到了完善,健康保险付给率也有所提高。

  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成功的根源在于均衡了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水平,通过缩小高速发展的生产力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之间的差距,以及各阶层收入的差距,催生了一轮波澜壮阔的消费热潮。相形之下,我国当前实现国民财富积累和消费增长的要害,在于构建财政、企业、居民间的合理分配机制。

  以当年日本的成功经验,反观当下发改委起草刺激消费方案,需要对执行中技术层面的问题做出进一步细化。比如,如何实现方案所提及的 “大范围提高工资”就值得商榷。在危机蔓延的态势下,企业裁员、减薪等行为是抵御风险的一种本能反应。如若在行政命令之下,事业单位、部分国有企业的员工享受到了工资提高的“福利”,那么收入差距拉大将会形成新的社会不公。值得一提的是,各阶层收入差距拉大恰恰是日本推行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所极力避免的。因此,调控部门提高社会工资的目标必须要立足于削减行政开支费用,同时全面开放对于资源型行业、服务领域的限制措施。借此在赋予企业创造更多商业价值空间的同时,也才能够提高企业员工的市场价值。这才是尊重市场规律基础上提高社会工资水平的唯一做法。

  再如,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也加深了民众的危机感。一直以来,住房、医疗与子女教育都是居民家庭中的开支大项。当收入水平稳定时,这些开支压力处于一个可以承受的平衡范围,而收入骤减时,房贷偿还等压力便突袭而来,此时消费欲望偏低也就不难理解了。更何况,许多在外打工的 “漂一族”难以享受到社保等福利,一旦失业或面临重大疾病的困扰,他们的风险抵御能力是相当薄弱的。所以,社保体系完善是刺激消费的基础。但是,完成这一基础性建设需要财政的大笔投入以及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利益的协调,需要对财政资金投入分配去向的大规模调整,并非朝夕之间就能得到全面完善和改进。

  应当看到的是,刺激消费不仅是当前抵御危机的权宜之计,更是促进我国经济长效、健康发展的根本之策。然而,消费信心的培育牵涉面较广,这考验着有关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和缜密性。据此而言,我们期望的是一个中国版 “收入倍增计划”的完备出台,而不仅仅是立足于短期内经济提振的 “消费刺激方案”。

  (作者为上海第一财经频道评论员,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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