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义兴:垄断国企负责人薪酬与效益挂钩应谨慎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 09:29 新浪财经
周义兴 近日,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二业绩考核任期薪酬管理的意见》,规定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相一致。企业效益下降,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不得增长,并视效益降幅适当调减;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增长幅度不得高于本企业效益增长幅度(《证券时报》1月24日)。 对此,应该说将企业负责人薪酬与企业效益挂钩的办法,在理论上具有激励企业负责人尽职尽能、搞好企业的作用,可以说其积极影响无疑应当肯定。然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环境,简单的薪酬与效益挂钩,或许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对垄断国有企业,如没有相关的约束制度配套,也许就会产生如此的反向激励作用。 首先从市场观点看,国有企业、特别是对国有央企来说,其大多在相关行业具有垄断及寡头垄断的市场地位,所以由其这样的市场地位决定,其相关的企业效益增长并非一定都来源于管理水平提高与成本的降低,可以说,在现有国内市场具体环境中,其有不少效益增长乃是来自于垄断规模扩大,甚至于有的还是以阻碍与排斥其它市场竞争而来的。所以对此不难预见的是,如果没有一定的约束机制配套,就简单对这些垄断企业负责人实行薪酬与效益挂钩,那结果就完全可能使一些负责人为追求薪酬,而过度利用自身垄断地位,进而以强化自已垄断方法对竞争予以阻碍与排斥。而这,显然会对市场机制的成熟与进步会形成负面影响。 其次以制度设计讲,虽然国内有些垄断企业的设置是源于国家与经济安全的需要,可即便如此,有关部门在进行相关薪酬与效益挂钩制度设计时,也要同时对垄断与市场,以及社会公众利益与垄断企业效益予以必要的权衡,以使制度本身指向能在社会各种利益之间能有所平衡,并将垄断所有的负面影响能减至最小程度。何况,早些时候在南方出现“油荒”时相关石油垄断企业却仍在出口石油,而不顾社会公共利益需求的事实,或许正是现行制度缺乏这方面利益平衡机制约束的证明。就此而言,如果没有有关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垄断国企负责人薪酬与效益挂钩的制度,可能同样存在这样的“历史”事实会再次重演的危险。 所以,显而易见的是,尽管将央企负责人薪酬与企业效益挂钩的制度在理论上的可行性不容怀疑,但如没有必要的事前谨慎性制度机制安排,那仍然可以说,在具体实行时会可能会产生反向的指引风险。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