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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仁:重新界定产权之路(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0日 11:34 经济观察报
所以,恰恰在1978年以后,刚才讲到的那两个历史事件才有了完全不同的结果。从农村看,包产到户在几年时间内席卷全国,一步一步得到合法化承认。其实,根据杜老的回忆,邓小平早在1960年就讲过,包产到户能多打粮,不合法,就让它合法起来。但1960年就没有这个政治条件,非要到了1978年后才行,虽然农民和许多基层干部对于用什么办法可以多打粮、少挨饿,早就是明白的。包产到户被合法承认了,就意味着从传统的全盘公有化体制里,清楚划出一条农户私人权利的界线。这样,经由一个承包合约,中国正式开始重建私人产权。这是所有社会主义“本本”上从来没有讲过的事情。中国的改革,就是这么起步的。 开放也是逼出来的。历史说,1977年宝安又一次大规模集积了逃港人口。当时广东的主政者习仲勋去调查,知道很多逃港农民跑过去两年就寄钱回来盖房子。为什么到香港有这么高的收入?答案就是扩大经济自由:农民不但务农,也可以打工,并开放市场,活跃生意。那时深圳靠香港边境有一个罗芳村,对面也有一个罗芳村,原来都是这边罗芳村跑过去的人建起来的,只是对面村民的人均年收入比这边高出100倍!这样就逼出一个想法:能不能把门打开,划出一块地方,让香港企业开到境内来,这边的农民不逃港也可以打工?广东第一线提出这个构想,汇报到北京,邓小平赞成,至于用什么名字,邓小平说,就叫特区,因为陕甘宁边区就是特区。 回头看,包产到户、自留地、农民小自由,逃港事件,“利用香港、发展内地”等等,历史上都多次发生。但是,只要政治思想路线不对头,那些来自第一线的探索,顶多就是一个权益之计。既不可能持久,更不可能普遍。所以,中国的改革开放是逼出来的,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提出,才成为更主动、更系统的变革过程,成为 “多方面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相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 世界上还真有人以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什么“华盛顿共识”指导出来的结果。我认为那是对历史的无知,因为那个时候中国人的绝大多数人并不关心华盛顿在干什么,也不知道那些人究竟说了些个啥。中国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怎样把饭吃饱搞建设,怎样把过去被死教条捆住的手脚解放出来。还有人要编“北京共识”和人家打擂台。我也看不出有什么必要,因为北京共识早在1978年就有了,纲领就是改革开放。 农村改革和特区开放,两端发力把整个神州大地卷进了改革开放的大潮。我这里发言的题目,不过是取一个角度来观察经济体制大变革的一条线索。过去全盘公有化的计划体制是一套权利界定,因为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就在改革开放中重新界定。概略地说,我国产权制度变迁是分为四个层面展开的。 第一个层面,是原本全盘归国家和集体的公有制,除了抽象的“全民”或“集体”为其所有者,所有具体的、有实际行为能力的个人,在里面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权利地位?到底公有制里面可不可以再划分出一些权利界线来?改革开放找到了一个方法,就是公有制可以通过承包合约再把行为的权利——包括责任和义务——重新界定到个人。农业承包,工商业承包,做的就是这个层面的权利界定工作。 第二个层面,是通过承包划出的私人使用权,又发生转让。就是说,从使用权演变为转让权。这当然引发更复杂的问题,比如可转让的范围、转让价怎样形成等等。其实,全盘计划转向市场经济,真正的基础就是转让权。什么叫市场经济呢?一般讲就是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什么是价格机制?无非就是有人喊价,有人还价,而喊价应价都首先是一个权利,如果没有喊价权和还价权,教科书上写的“市场价格”又从何而来?于是,中国产权改革的第二个层次就启动了市场经济,从使用权入手,进到转让权、定价权、喊价权和还价权,资源配置就再也无从靠苏联教科书那一套范畴运转了。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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