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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以何种名义何种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 03:19 第一财经日报

  袁明平

  在一片争议声中,圆明园复建计划艰难重启。

  有关部门宣布,将在2008年复建圆明园长春园宫门,以此作为“复建10%左右圆明园古建”工程的开端,并且表示,“10%古建多为宫门院墙”。其实,早在2000公布的《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中,就已明确要恢复部分古建,然而由于巨大争议的存在,复建工程迟迟未能开工。

  长期以来,对圆明园遗址该如何保护的问题,有关管理、研究部门中一直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意见,主张修复、重建的,被称为“修整派”,反对修复的,被“尊称”为“废墟派”。

  在“废墟派”看来,

圆明园一片废墟的面貌是历史沧桑的见证,唯有一仍其旧,才更能体现其价值。与“废墟派”在人员构成上的“斑驳陆离”相比,“整修派”则多为清史专家和圆明园专业研究者,他们认为,部分地重现这座“万园之园”的胜景,比断壁残垣的遗址更能体现圆明园的价值。他们也普遍认同,西洋楼遗址等见证历史的废墟应该保存,应该复建的是那些已然没有痕迹可寻的胜景。对于应该重建哪些胜景,他们之间也充满争论,唯一一致的意见是:应该复原圆明园的山形水系。

  在争议的背景下,长春园宫门的复建,只能看做是一种试探,而不是一种定论。毕竟,长春园宫门仅仅是“长春、万春、圆明”三园中一个小小的局部,并且是一个已然没有遗址可寻的局部。可以说,争论还远远没有停止。在“修整”还是“废墟”的争论中,简单地“赞成”或者“反对”,是没有意义的,真正值得探讨的,是按照什么理由、什么标准来确定是否应该重修、多大范围复建。

  曾经亲临圆明园的人都会发现,其实著名的大水法、西洋楼废墟,仅仅集中地位于整个圆明园遗址的东北一隅,占据不到圆明园公园二十分之一的面积。而除此以外的圆明园遗址其他大部分区域,除了用“荒芜”二字,恐怕很难找到别的词语来形容。这些地方不仅仅是无人光顾,更重要的是,确实看不出任何旧日亭台楼阁甚至山形水系的遗踪。的确很难认为在这样广袤的荒芜中,增添一两处仿古景观,会对遗址整体风貌有什么破坏。而这样一片荒芜,却不是位于更广大的荒芜之中,相反,圆明园公园外,是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颐和园等人员往来如织的要地,而稍微往南不到一公里,则是北京市最繁华的地段之一——中关村。

  如此繁华的大区域之中,有一片占地达350公顷的荒芜区域,的确看上去有点“奢侈”。并且,圆明园的荒芜,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归结为“屈辱历史的见证”,更多的则难以划归这个因素……

  事实上,圆明园被“毁”掉不是一次,而是三次甚至四次。早在1873年,慈禧太后庆祝四十岁生日之时,就曾部分修复圆明园,在此次修复中,1860年英法联军洗劫圆明园后的“作案现场”,已经很大程度上难见痕迹了。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圆明园再遭劫难。此后的无秩序状态,加上民国初年的军阀更霸,破落旗人、兵丁地痞纷纷入园抢掠,把园内残存及陆续修复的共约近百座建筑物,几乎拆抢一空。军阀张作霖为了修建墓地,就从圆明园运走过大量汉白玉石料,现中山公园中的兰亭八柱及兰亭碑,北京大学未名湖西侧的翻尾石鱼和湖畔的安佑宫华表,都是在这段时期被从圆明园中运走。在此之后,入居园中的居民则进一步破坏了残存的建筑遗址。“文革”期间,圆明园的山形水系则遭到推平。这就是今日所见圆明园公园一片芜草丛生景象的来历。直到1988年,圆明园公园建成,遗址被列入全国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大规模的破坏才真正停止,而到了1993年,园内居民才基本迁出。

  可见,“保留”事实上也面临一个“按什么标准保留”的难题,保留英法联军的兵燹遗痕?基本只有大水法一带才算,已经保留了。保留慈禧复建的圆明园?除了少数基址,已经基本没有了,当然这些基址有保留价值。整体保留?那样事实上保留的只是荒地,并无真正历史遗存,有的只是虚幻的想象。

  当然,“按什么理由、什么标准复建”同样也面临巨大的难题。显然,按商业的理由复建,并不合理。且不谈商业开发需要的配套设施建设可能对遗址或景观的破坏,仅就交通条件而言,商业开发便已显得不可行。由于圆明园地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颐和园紧密“包围”之中,实际上已无新开或拓宽道路的可能,商业开发带来的巨大客流,必将造成这一地区本就不顺畅的交通更加不堪重负。

  因此,无论“废墟”还是“复建”,对圆明园而言,都不是一个可用清晰明确的标准作出判断的选择。任何选择,都必须首先考虑历经沧桑而遗留至今的真正遗迹保护,而承载着近代屈辱历史的废墟,也应当被完好地留存下来。但对于占到圆明园公园绝大部分面积的荒芜地区而言,在不破坏遗址及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复建一部分能够代表圆明园精华的胜景,也未尝不是一种合理保护。只是,这样的复建,不能以商业旅游开发为唯一目的,因为商业旅游开发意味着现代化配套设施的大量设立,而这势必导致圆明园历史风貌的破坏。所以,把“不增建辅助设施”作为重建规划的一个原则,也应该合乎情理。

  圆明园是关于中华民族历史认知和文化精神认同的重要遗迹,其意义远远超出公园本身。因此,无论“保留”还是“复建”,都需要在广泛探讨后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再采取行动。无论是保留行为还是复建行为,都不应该在没有取得明确准则的共识之前展开,否则引起的大规模争议,事实上只会破坏圆明园本身。

  (袁明平 北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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