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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文学:对扰乱营业秩序的上帝不能心太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11:49 新浪财经

  侯文学

  10月8日上午,青岛一男子到位于该市福州路上的网通营业厅里办理业务,由于排号等了20分钟感到不耐烦,便走到排号机前抽了150张号票离开,下午又抽了200账号票,办了一笔业务离开,导致叫号系统彻底瘫痪,只能由营业员人工喊号。(见2007年10月9日半岛网)看来,对类似故意扰乱营业秩序的行为,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才成,不能任其恣意妄为。

  近期以来,客户因对服务不满意,故意给银行等营业窗口“出难题”的事件已经发生多起: 9月5日,北京客户李某到银行办理异地汇款业务,因为一名女客户没等到叫号就办了,李某认为银行服务有失公平。于是,他将准备汇往异地的1300元,分成13次一笔一笔地办理,接着又办理了一张储蓄卡,一元一元地往里存钱,从上午10时一直办理到下午1时30分;9月27日,沈阳客户张某到一家银行办理换卡业务时,排到他的时候才被告知排错号,随后他到银行前台咨询窗口询问,可问了五遍,得到的回答却是:“问里面的人去,我不管!”于是,气愤的张先生将万余元分百次存,每次只存10元钱,随后又打电话叫来7名亲友占满银行窗口,一人一次存1元;10月3日,在广州某银行支行,一名男子要求把自己被柜员机吞下的款项如数补登时,认为银行方面态度欠佳,便把100元现金一元一元地分100次存进自己的账户,硬是占领柜台近两个小时......

  银行、电讯、邮电等营业场所客户排长队、办理业务难,确实是时下普遍存在的问题,而由此导致服务质量下降也是不争的事实。上面列举的发生在银行营业场所的几起事件,最初都是因银行服务不到位引发的,客户是占理的。问题在于,客户对服务有意见应该与营业场所负责人反映,妥善加以解决,或者向营业单位的上级进行投诉,而不应采取长时间占据窗口、恶意办理业务的办法实施报复,这不仅会影响其他客户办理业务,也造成了营业秩序的混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经营、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处以十五天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然而,遇到这种情况,一些营业单位往往采取了息事宁人办法,腰杆硬不起来,而媒体则多指责营业单位、袒护始作俑者。这显然是一种不正常现象。像青岛那名在网通营业厅排号机抽取350张号票、导致叫号系统彻底瘫痪的男子,明显属于扰乱营业秩序的违法行为,网通营业厅完全应该报警,由公安机关予以查办。

  在一定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生产和经营秩序需要通过法治来维护。果真能够做到这一点,相信一人抽取350张票号、恶意办理银行业务之类扰乱营业秩序的现象才会减少乃至得以根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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